入海排污口設置不規范,入海排污口底數不清,審批把關不嚴,事中事后監管不到位,達標排放率低等。
陸源污染防治力度不夠,入海河流水質管理力度不夠,城鎮農村污水直排,近岸固體廢物污染未得到有效處理等。
海上污染防控措施執行不到位,港口污染物接受設施與城市公共轉運、處置設施銜接不暢,與港口相連的市政排污管網建設滯后,船舶違法排污責任追究不力,海水養殖污染管控不力等。
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相對滯后,大規模違規填海破壞海洋生態系統,海洋自然保護區保護不力等。
海洋環境監督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重點海域排污總量控制制度落實不到位,海洋環境監視監測制度落實不到位,海洋環境污染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制度建設滯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