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案件管理機制改革有效強化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制約 對案件實行集中管理,通過對辦案各個節點實施監督控制,實現對程序、期限、法律文書、涉案財物的全程管理和動態監督,使案件管理由事后監督變為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相結合,前移了預防關口,實現對整個辦案全過程的監督。這種管理模式把內部監督落實到每一個環節,消除對執法辦案監督的空白點,增強內部監督的效果。同時,增強了執法辦案的透明度,切實解決執法隨意、程序違法等問題,提高了執法規范化水平。 |
·案管大廳成為推行“陽光檢務”的重要窗口 截至目前,全國案管機構數已超過3400個,占檢察院總數93%以上。一批年輕化、專業化的高素質人才充實到案管工作一線,全國案管實有工作人員13550名,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占90%。各地綜合運用檢務窗口、門戶網站、短信平臺、微信微博等方式,基本實現了由專門機構、專門人員在專門場所利用專門設備為當事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詢、案卷材料查閱、摘抄、復制等一站式服務,切實保障了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
·業務信息化建設和執法規范化建設取得新進展 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研發成功并在各地部署應用,自2013年10月以來,系統先后在高檢院機關及絕大部分省份檢察機關全面上線運行。各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斷強化調研指導,促進了案管工作規范、有序開展。絕大多數省級院在制定案管基本制度的同時,對案件受理審查、流程管理,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檢察業務統計,律師接待,案件質量評查等制定了專門的工作細則。 |
·用數字技術對重要環節實行節點控制 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由高檢院組織研發,適用于全國檢察業務工作,融業務辦理、管理、監督、統計、查詢于一體,用數字技術對重要環節實行節點控制。系統部署運行后,檢察機關案件的受理、辦理、審批以及文書用印、打印全程網上運行,程序公開透明,從而有效實現對執法辦案活動的全程、實時、動態監督管理,為進一步規范檢察機關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辦案質量和效率提供了有效的信息化支撐和機制保障。 |
·統一業務應用系統架起網上執法辦案“高速路” 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的應用,架起了網上四級檢察院縱向貫通、橫向集成、資源共享的執法辦案“高速路”,所有履行檢察業務辦理、審批、管理職責的檢察人員,都要使用該系統進行辦案和業務管理工作;檢察機關辦理的各類案件,都要通過統一業務應用系統辦理;案件的各個環節都要在網上操作、在網上全流程運行;各種案件信息都要及時、完整、準確錄入,確保信息資源的準確性、可靠性、可用性。 |
·著力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著力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系統實現了案卡和文書、本院內部及跨院之間全流程信息共享,辦案人員在一個辦案環節錄入的案卡、文書等案件信息,可以在以后各個環節共享,避免了相同信息重復錄入;案件管理部門在案件受理環節承擔了主要的案卡信息填錄任務,該系統還配置了高檢院統一修訂的法律文書、工作文書模版,減輕了業務部門工作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