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為市民精神所深深感動的同時,不能回避這樣一個問題:如此大的損失,究竟是誰造成的?是天災還是人禍?仔細的觀察一下,中國當今城市建設的整體形勢,你會發現,61年不遇,雖為偶然,實則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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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排水系統建設的“青島經驗”
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市政所原主任工程師段昌和表示,北京目前的防洪標準從全國來看已經優先達到住建部要求的標準上限了。但他同時表示,北京市雨水管道新的標準是今年5月才出的,從建設到達到這個標準還需要時間和過程,而這個過程工程量很大,除了河道拓寬之外,還牽扯到各個因素。
同樣是暴雨,青島的狀況要樂觀很多。“青島排水重現期的設計均高于國家標準。”青島市排水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說:“雨水管道的設計是以最大雨水流量為根據的,所謂重現期,是一個水文概念,即所采用的最大暴雨量為多少年一遇的暴雨。目前國家標準是0.5年至3年,青島主干道排水重現期一般是3年至5年,部分暗渠甚至達到10年至20年的標準。”此外,青島市借鑒德國排水管道建設的先進經驗,實行雨污分流,即雨水和污水在不同管道中處理,這種方式不僅避免了污水對近海海洋水質的影響,而且提高對雨水排放網絡的管理水平和效率,有利于城市排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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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災難,既是天災更是人禍
有專家稱,城市的快速發展使地下空間不斷被占據,使之難于滿足供排水系統升級,另外,由于地下空間的管理分屬于市政、排水、環保、電力、通訊等不同部門,沒有一個統一協調的機構統一規劃,地下系統建設落后不足為奇。更重要的,長期以來我國城市發展中一直遵循“重地上、輕地下”的發展思路,城市地下系統遠遠落后于發展的需要。
本質上,對于政府而言,最大限度的增加民眾福祉是分內之責,這與政府的公共職責密切相關。增加福祉不僅意味著提高公共福利的水平,更有避免災難危險發生的具體要求。暴雨事件中暴露出來的城市基礎設計建設落后、應急預案不周密等諸多問題,說到底是對為政官德的嚴峻挑戰,是對執政為民理念的踐踏。
我們相信,隨著災后重建工作的開展,人們心中的陰影會逐漸淡去,但是對于政府而言,這個慘痛的經歷應成為一次深刻的教育,督促自己反思,去積極修復那些嚴重落后于社會發展的城市基礎設施。雖然這種政績有可能為民眾所不知,但以民眾社會福利為出發點的執政措施將會獲得歷史的尊重,會讓我們的黨更加具有先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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