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王勝俊10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的報告中指出:“要以解決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為重點,強化法官職業道德教育,完善懲戒制度,嚴格執行‘五個嚴禁’,嚴明審判工作紀律,嚴肅查處違紀違法人員。”
2008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共嚴肅查處系統內違紀違法人員970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129人。在法院系統,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落馬”令人深省。
黃松有去年10月被全國人大常委會免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自此,我國最高司法機關掀起廉潔建設熱潮,著力打造“干凈司法”,從源頭上控制“腐敗污染”。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曹建明在報告中強調:要“建立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和檢察人員執法檔案制度,集中整治隊伍中的違紀違法突出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保障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孫憲忠對新華社記者表示,對于“兩高”報告,他最關注懲治司法腐敗的對策。中外法學界普遍認為,法官受賄比其他人員受賄給社會帶來的影響更惡劣。其他人受賄好比污染水流,而法官受賄則好比污染了水源。
面對一系列司法領域腐敗案件對司法公正的挑釁,對司法公信的挫傷,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近年來采取措施,在系統外,越來越多地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依法接受檢察機關及各方面監督已成為最高法院堅持接受外部監督的慣例。
作為對內監督的一個重要步驟,最高法院去年10月啟動巡視工作制度,以聽取匯報、走訪相關部門、個別談話、隨機抽查、公認度調查等方式,在今后5年內,對全國各高院全部巡視一遍。
“嚴禁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嚴禁違反規定與律師進行不正當交往;嚴禁插手過問他人辦理的案件;嚴禁在委托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嚴禁泄露審判工作秘密。”2009年1月8日,最高法院發布了法官“五個嚴禁”規定,并對外公布了舉報電話。對違反規定的審判、執行人員,一律調離審判、執行崗位,并嚴格依法追究責任。
3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舉行了首批廉政監察員任命儀式,7位資深審判長被任命為專職廉政監察員,這是最高人民法院繼“五個嚴禁”規定之后推出的又一項重大廉政措施。
在檢察院系統,推出不久的“十個嚴禁”規定了對檢察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以及8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及時發現、糾正和解決領導干部在作風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嚴肅查處因作風敗壞引發的各種嚴重違紀違法行為。
孫憲忠認為,“兩高”的新嚴禁為司法人員設置了“高壓線”,有利于司法人員拋棄個人關系,不辦人情案、關系案,做到“準確”司法、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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