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處處長 王體功
根據最高檢決定部署,山東作為監獄巡回檢察試點省份,自2018年6月開展巡回檢察試點工作,全省檢察機關把機制創新作為衡量和檢驗試點成效的重要標準,探索建立完善巡回檢察工作機制,為扎實推進試點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整合完善領導辦案組織機制。為落實最高檢“派駐+巡回”的監獄檢察模式,結合山東實際,在省、市院成立巡回檢察工作辦公室,負責巡回檢察組的組織調配、工作安排、協調管理。各試點院駐監獄檢察室保留至少一名檢察人員,負責日常聯絡和跟蹤落實整改基礎上,其他派駐檢察人員撤回,并整合設立巡回檢察組,每個院不少于2個巡回檢察組,每個巡回檢察組不少于3人,其中城郊院巡回檢察組數量不少于轄區監獄總數的一半。結合落實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精神,同步優化城郊院人員配置和部門設置,真正把力量集中到監督辦案一線。
創新巡回檢察模式。在最高檢確定的四種檢察方式基礎上,探索建立了以“巡回檢察+日常檢察”為主,專門巡回檢察、省院巡回檢察、跨域交叉巡回檢察、機動巡回檢察為補充的工作模式,既可以“兵團作戰”檢察,也可開展分散式檢察。積極構建巡回檢察標準體系,將檢察內容采取菜單式項目設置,細化為十大項87小項,增強操作性,避免隨意性,也便于落實司法責任制。明確巡前準備動員、檢察方法手段、情況反饋整改等要求,對每個監獄2至3個月開展一次常規巡回檢察,每次不少于10個工作日。對同一監獄再次巡回檢察時,更換主辦檢察官,更換巡回檢察組成員。
探索建立跨域交叉檢察機制。充分發揮“陌生面孔、陌生環境”下發現問題敏感度高、監督力度大等優勢作用,省院于2018年底組織7個市院對9所監獄開展了跨域交叉檢察,取得顯著效果。主要做法:(1)統一領導指揮。省院研究制定交叉檢察方案,各試點院根據要求選派精干力量組建3至5人的巡回檢察組,開展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集中巡回檢察。各檢察組進駐監獄時持省院公函,以省院名義開展工作,名稱統一為“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第×巡回檢察組”。檢察結束后,按規定期限向省院全面報告檢察情況。(2)全面客觀檢察評估。各檢察組按照省院巡回檢察標準體系的內容要求,逐項進行對照檢察,做好檢察記錄,對發現的輕微違法情形,提出口頭監督意見;對嚴重違法線索,及時向省院報送相關證據材料。(3)注重檢察監督效果縱深發展。省院認真審查各地的交叉檢察報告和監督案件線索,并將有關案件線索交由對該監獄負有監督職責的檢察院限期辦理。針對巡回檢察中發現的監獄監管執法中147個深層次問題,向省監獄管理局全面通報,列出清單,提出整改意見,推動巡回檢察向縱深發展。(4)對需要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檢察建議書等法律文書的監督事項,嚴格按照辦案流程辦理,著力提升檢察監督剛性,注重強化程序、證據、文書意識。強化程序意識,突出體現案件特性。要求所有監督案件必須按照受理立案、調查核實、審查報告、適用監督方式、跟蹤監督、結案歸檔等流程辦理,規定辦理期限,并在每一重要節點設計了文書樣本。強化證據意識,突出體現全程留痕。要求巡回檢察的每項內容必須規范做好記錄,對所辦監督案件認真調查核實,認定事實的證據達到確實充分。強化文書權威,突出體現監督質效。為體現文書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對外送達的終結性法律文書,一律報院領導審核把關,統一制作。對發出的監督文書一督到底,確保做成剛性、做到剛性。
京ICP備13018232號-3 |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230016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京B2-2020355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10425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0541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京)字第181號 |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京零字第220018號 | 京公網安備11010702000076號
網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