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0月30日訊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10月30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初次審議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慈善法草案的議案。
草案第九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對可能違法行為的慈善組織,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對慈善組織的住所或者慈善活動發生地進行現場檢查;要求慈善組織做出說明,查閱、復制賬簿、電子數據等有關資料,采取錄音、錄像等手段取得與監督管理有關證據;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與監督管理有關情況;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查詢其銀行等金融賬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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