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改革似乎又有了新的動向。有消息稱,由國管局牽頭聯合工信部、科技部、財政部等七個部門負責修訂的新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基本會簽完畢。該修訂方案中規定:一般公務用車被限定在1.8升排氣量及16萬元以內。在新方案中,正部級領導購車價格和排氣量都有下降,尤其是正部級領導購車價格每輛下降多達10萬元(12月28日《中國經濟周刊》)。
其實,關于公車改革的呼聲一直很高,而且關于公車改革各地也在做各種嘗試。但遺憾的是,各地車改幾乎都沒有給公眾帶來驚喜,或是以失敗告終,或是讓公眾覺得是另一種權力優待。總之,無論車改的方案是哪一種,都可能在執行和貫徹中遇到阻力,也都可能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走樣。即使,此次傳言的公車使用規格將降低,這種被行業人士認為“并沒有什么實質的改革精神,基本還是維持原來的實際使用標準”的做法,也還是遭遇一定阻力,能否推出、何時推出都還是一個未知數。
為何公車問題如此之多,公車改革呼聲如此之高,都無法推進公車改革的順利進行?答案顯然不是缺少方案。盡管就目前公車改革的三個模式而言,無論是貨幣化改革、集中管理,還是加強監督,都可能產生一定的問題,都無法盡善盡美,但是無論哪一種方式只要按照紙面的推演嚴格地執行下去,效果都不會差,至少比現在的情形好得多。客觀地說,很多公車改革中的后續問題都不是方案本身的毛病,而是方案在執行中被夾帶了“私貨”。以貨幣化改革為例,明明應該將公車補貼合理化,但最終的結果卻往往是公車補貼成為了令人眼紅的自肥福利。
問題到底出在了哪里?一個重要原因是,公車改革缺少多種意見的溝通、平衡。毫無疑問,公車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觸及了原有使用者的利益。無論是降低公車使用的規格、規模,還是減少公車私用的可能,都是對公車濫用者的制約。盡管站在利益之外,誰都會看到公車濫用的危害和影響,但是對于當事人而言,這種濫用卻是權力所帶來的魅力與實惠。正是這種心理讓其在公車改革面前唱起了反調。而公車改革常常由使用者制定方案,結果改革難免走向更有利于使用者的方向。這種一種聲音的改革無疑不利于意見的平衡,也很難接近改革的初衷。
因此,要想推進公車改革,保證公車改革的方向,就要引入公眾監督,讓公眾監督成為決定公車改革的另一個主體,讓公眾的監督規范公車改革的方向。此時,一個可能形成共識的博弈局面就開始出現:一邊是公車使用者的抵觸和敷衍;一邊是公眾的監督和參與。當這種博弈真實出現,而且充分展開時,公眾的期待就可以成為決定性的因素之一,而不只是在圍觀。歸根結底,公車改革缺的不是方案,而是能夠推進公車改革的另一個主體——公眾。
當然,公眾輿論發揮作用是需要條件的。比如:應該讓更多的信息公開;應該詳細規定公車濫用的情形及處罰措施;更重要的是,應該完善公眾輿論的監督,賦予公眾輿論以制約的力量。只要讓公眾看到公眾輿論的每一次“發作”都可以取得實質的結果,公眾輿論才不會自認為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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