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沁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昨天發布消息:今日上午,安陽網民微博反映“沁陽交警收黑錢”的輿情基本屬實。經查:3月29日當天,沁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機動中隊輔警周某某等三人在皮莊高速路口查處違章時,周某某獨自攔截一輛牌號為豫E31×××大貨車并收取當事司機侯某現金50元。對此,沁陽市公安局將依法依紀盡快作出處理。
這條新聞的標題是《河南沁陽回應“交警被曝收錢”:確實收了50元,將依法處理》。看到標題里概括的警方的回應“確實收了50元”,真讓人啼笑皆非,不得不佩服,警方的危機公關藝術實在太高明了。
“確實收了50元”可謂有圖有真相。涉事司機拍攝的視頻顯示,3月29日15時47分,一輛橘色貨車車門打開,司機下車。交警說 “罰200”,司機說“別罰啦,我們出來也不容易”。視頻中,交警接過司機的駕駛證和夾在駕駛證內的幾張面值10元和20元的紙幣,將駕駛證還給司機并說“走吧”,司機收下駕駛證稱“好好,我們這邊出來過路是不是這樣”,交警稱“都這樣”。
警方調查后,承認涉事交警“確實收了50元”,這一結論可謂鐵證如山,涉事交警想賴掉也不可能。但如果據此認定,這個交警總共就收了50元,這一結論卻是大可質疑的。按常情估計,這次被司機錄像并舉報的現象,在當地很可能不是第一次發生,類似的情況很可能發生過很多次了,甚至已經成為一種潛規則,否則司機和交警怎么如此默契?視頻中,司機問“我們這邊出來過路是不是這樣”,交警回答“都這樣”,這至少算是一個間接的證據,證明收黑錢在當地很可能已成為一種“規則”。
既然發現了一次交警收黑錢,當地警方就應該深挖下去,來一個“舉一反三”:一是徹底查清這個交警收了多少黑錢。二是查清除了這個交警,還有哪些交警也收黑錢。能不能排除不是有組織的統一布置,全部按照約定收黑錢?三是這么多年收了多少黑錢,這些錢又到了哪里?這些問題不去查,卻輕描淡寫地來一句涉事交警“確實收了50元”,似乎就要把事情畫上句號,這樣的處理怎能令人信服,又怎能顯示嚴格執法、依法治警的誠意?
當然,要把上述所有問題都調查清楚,僅靠當地交警和公安部門內部可能是難以完成的,因為“老子查處兒子”在邏輯和現實上都存在很大的困難,所以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也應當介入查處,一方面讓涉事交警“老實交代”,一方面發動司機匿名舉報,如果再來個有獎舉報,就更加有力了。
2012年11月有媒體報道,河南獲嘉縣交警多次攔截貨車司機收黑錢,貨車司機王金伍在網上發布一段長達7分鐘的視頻,視頻共記錄了獲嘉交警13次“收黑錢”過程。有關人員受到了怎樣的處罰呢?“決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主管副局長張啟龍停止執行職務,并免去其兼任的交警大隊大隊長職務,對主管副大隊長陳汝曉、中隊長付獻忠給予免職處理,對涉事民警劉建華、王新社采取禁閉措施,事件涉及的所有協管人員全部予以清退。”副局長不再兼任交警大隊長了,這也算處分嗎?2011年11月24日,公安部副部長黃明治理公路“三亂”視頻會上強調,“誰收黑錢搞‘三亂’就是公安機關的敗類,就不配當警察,必須堅決清除出公安隊伍,觸犯刑律的要依法嚴肅追究刑事責任,決不姑息。”但在這起事件中,涉事警察并無一人被清除出公安隊伍。
現在,河南沁陽民警周某某收黑錢50元,會受到什么處分?會被開除出公安隊伍嗎?如果治警不嚴,交警收黑錢恐怕就難以剎住,某交警“確實收了50元”,恐怕就不只是一個讓人啼笑皆非的段子。
京ICP備13018232號-3 |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230016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京B2-2020355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10425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0541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京)字第181號 |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京零字第220018號 | 京公網安備11010702000076號
網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