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中國,只有中國共產黨才有資格、有能力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實現(xiàn)國家富強、民族振興、社會和諧、人民幸福。沒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就沒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我國政法機關是黨領導下的執(zhí)法機關,政法隊伍是黨領導下的執(zhí)法隊伍。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是我國政法工作的政治優(yōu)勢,也是我國司法機關與西方司法機關的本質區(qū)別。我國法制建設的一切成就都是在黨的領導下取得的,也只有在黨的領導下我國法制建設才有更加光明的前景。黨員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務工作者都必須堅持黨性與人民性的高度一致,不斷增強黨性觀念,堅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永遠忠于黨,自覺做黨和人民的忠誠衛(wèi)士,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正當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和諧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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