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健全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最大限度激發社會創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政法機關要認真落實這些要求,就要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為根本任務,切實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要善于發現帶有傾向性、苗頭性的民生訴求,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解決群眾訴求。要以定分止爭為目標,不斷強化調解意識,把調解的理念貫穿于政法工作之中,達到案結事了的目標。要以增強群眾安全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出發點,準確把握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要以平安建設為載體,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新平臺,從源頭上解決影響社會治安的突出問題。要以改善服務為重點,探索建立“社會人”管理新機制,切實從防范控制型管理轉向服務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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