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案草案規定,預備役軍事、政治、后勤、裝備軍官平時服預備役的最高年齡:擔任師級職務的,55歲;擔任團級職務的,50歲;擔任營級職務的,45歲;擔任連級職務的,40歲;擔任排級職務的,35歲。
目前,全國登記的預備役軍官總體規模偏大,與建設一支精干的預備役軍官隊伍的需求不相適應,有必要通過修改法律壓減規模。
據介紹,下調團以下預備役軍官平時服預備役最高年齡,有利于改善預備役軍官隊伍的年齡和素質結構,有效發揮退出現役時間較短人員的軍事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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