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水土保持法修訂草案完善了特定區域的水土保護措施。修訂草案規定:在水土流失嚴重、生態脆弱的地區,應當限制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活動。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種植經濟林應當科學選擇品種、合理確定規模;禁止毀林、毀草開墾,禁止在水土流失嚴重的地區或者植被破壞后難以恢復的地區鏟草皮、挖樹兜、采集發菜或者濫挖蟲草、甘草、麻黃等。(記者張華杰 侯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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