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23日電(記者 李婧)今天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九次會議召開,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三次審議。草案中規定,“審判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此外,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三審稿: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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