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23日電 (記者楊孟辰)今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九次會議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草案)》第三次審議稿進行審議。第三次審議稿增加了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
今年2月16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召開會議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草案)》二審稿進行討論,有常委委員提出,本法應當增加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法律委員會經過與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文化部共同研究認為,對于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可能涉及知識產權的問題,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因此,《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草案)》第三次審議稿將第五條第二款設置為: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涉及知識產權的,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定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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