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20日電 (記者 田興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0日下午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草案進行第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擬增加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宣傳。
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提高全社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識,對于做好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十分必要。法律委員會經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文化部研究,建議在總則中增加一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宣傳,提高全社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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