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刑法關于瀆職罪的規定,對一些嚴重犯罪適當提高法定刑,進一步明確量刑標準,規范免刑、緩刑的適用,加大懲治瀆職犯罪的力度
■加強對司法解釋工作的監督和協調,指導解決司法實踐中適用法律的重大問題,促進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依法處理
■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全面落實和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機制
本報北京10月28日電(記者宋識徑)針對反瀆職侵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曹建明檢察長在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報告工作時,提出了三項建議。
曹建明檢察長在報告中建議,一是完善刑法關于瀆職罪的規定,對一些嚴重犯罪適當提高法定刑,進一步明確量刑標準,規范免刑、緩刑的適用,加大懲治瀆職犯罪的力度。二是加強對司法解釋工作的監督和協調,指導解決司法實踐中適用法律的重大問題,促進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依法處理。三是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全面落實和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機制,保證犯罪行為依法受到追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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