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作了關于加強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況的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中明確要求,檢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大瀆職侵權案件的查辦力度,堅決遏制一些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勢頭,確保犯罪行為依法受到追究。
一年后,曹建明向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作關于改進瀆職侵權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韓德云表示,報告內容詳實,重筆墨介紹了檢察機關在過去一年就加大瀆職侵權案件查辦力度采取的措施和取得成果,“成績值得肯定,希望再接再厲”。
對曹建明的報告,社會各界普遍認為,一年來,高檢院認真落實常委會審議意見,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服務大局,重點查辦涉及民生案
去年11月至今年8月,共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6375件8840人,同比分別增加6%和10.6%……著力查辦重點領域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突出查辦侵害群眾切身利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嚴肅查辦司法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案件……
采訪中,幾位受訪者都首先提到了這些在報告中出現的一連串辦案數據和一系列辦案思路。大家認為,檢察機關在加大日常性查辦案件力度的同時,有針對性地選擇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辦案重點,在辦案中積極化解社會矛盾,有效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作為江蘇省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俊十分關注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他說,過去一年,檢察機關重點查辦的四類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其覆蓋范圍既一如既往地包括了當下全社會高度關注的工程領域和國土資源領域,也包括了涉及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能源資源領域和生態環境領域,“檢察機關確立的辦案重點,既是對黨和國家在當前階段提出的方針、政策的有力落實,也集中反映了民眾需求。”
劉俊還提到一個細節:通過閱讀檢察日報發現,每逢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檢察機關總會及時介入。這一細節在報告中也得以體現:同步介入1657起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調查……“檢察機關在追究犯罪的過程中,通過改變工作方式,主動運用檢察手段去處理社會主體之間的利益和矛盾沖突,這種改變從工作思路看符合司法的民主化要求。”劉俊評價說。
在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宋英輝看來,嚴查司法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是檢察機關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一項重要內容。“比如刑訊逼供,嚴重侵犯人權,嚴重損害司法機關形象,必須嚴肅查辦。”宋英輝表示,令人欣慰的是,檢察機關這些年一直在加大查辦司法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力度,維護司法公正。”
健全內部機制,讓犯罪行為在檢察環節無處遁形
在對辦案數據和辦案思路表示肯定的同時,大家也對日益完善的瀆職侵權檢察工作機制給出了理性評價:過去一年,高檢院結合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積極創新和完善執法辦案機制,努力破解瀆職侵權犯罪發現難、立案難、查證難、處理難等問題。
加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查辦力度,解決案件線索這一“源頭活水”尤其重要。
截至今年6月,全國31個省級檢察院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檢察院已全部開通了檢察機關全國統一舉報電話“12309”。就在“12309”首次開通的2009年,全國檢察機關受理首次舉報職務犯罪案件線索同比上升4.6%,扭轉了2002年以后舉報線索持續下降的局面。
韓德云表示,一年來,檢察機關積極拓展群眾舉報渠道,建立健全電話、信訪、網絡“三位一體”的舉報平臺,方便群眾舉報,激發群眾舉報熱情,為大力開展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做好了鋪墊。
對于舉報線索的處理,宋英輝則表示,檢察機關通過實行案件線索價值評估機制,嚴格執行不立案報上一級檢察院審查制度等工作機制,有效防止了線索積壓、有案不查等情況的發生。
和普通刑事犯罪相比,職務犯罪主體擁有更多的可控資源和更大的影響力。為啃下硬骨頭,檢察機關不斷完善辦案機制,盤活內部資源,集中力量重拳出擊。
對此,韓德云一邊回憶報告內容一邊評價說,檢察機關堅持在上下級檢察院之間、本院不同職能部門之間建立辦案一體化機制,堅持規范案件管轄制度,強化上下級檢察院之間辦理重大復雜案件、跨地區案件的指揮協調等,這些上下聯動的辦案機制,讓犯罪嫌疑人難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加強外部協調,營造良好辦案環境
瀆職侵權檢察工作難度大、困難多,加大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力度離不開社會各方面的關心和支持。大家認為,一年來,檢察機關堅持在黨委領導和人大監督下,加強工作協調,推動完善法制,促進形成全社會支持、參與的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的工作格局。
今年9月,高檢院會同中央紀委、中央政法委、中央組織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監察部、司法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聯合簽署了《關于加大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見》,對嚴肅查辦和積極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提出明確要求,強化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重大復雜案件專案調查、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干預辦案情況溝通和處理等工作機制。“這為依法懲治和有效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宋英輝評價道。
就在幾天前,劉俊注意到高檢院、公安部、監察部、商務部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專項監督活動的工作方案》,決定自2010年10月起至2011年6月聯合開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專項監督活動。“近年來,檢察機關不斷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查辦了一批瀆職侵權犯罪,有效解決了一些地方存在以罰代刑、有罪不究等問題,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不揣腰包的腐敗”危害尤烈。大家希望,檢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更好地維護國計民生。(文/徐盈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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