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元月22日在長沙縣第十五屆
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長沙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劉革強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長沙縣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各位政協委員和列席人員提出寶貴意見。
2009年工作回顧
2009年,我院在縣委和市檢察院的堅強領導下,在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和縣政府、縣政協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緊緊圍繞全縣大局,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不斷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堅持把化解社會矛盾貫穿于執法辦案始終,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我院把化解社會矛盾作為檢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運用檢察職能,在檢察環節上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努力做到案結事了、公正執法、群眾滿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突出打擊嚴重刑事犯罪,促進社會穩定。嚴厲打擊嚴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和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加強與公安、法院的協調配合,積極參與“一打三整”專項行動,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全年共受理各類提請批準逮捕案件472件804人,其中批準逮捕381件637人;共受理各類移送審查起訴案件589件956人,起訴477件780人。如夏海明、崔廣慶等8名犯罪嫌疑人騎摩托車采取強拉硬拽的手段,專門搶奪女性金耳環、金項鏈,搶奪作案12起,同時還參與盜竊挖掘機電路板及顯示器10余起,涉案金額共計22萬余元,影響極其惡劣,我院及時快捕、快訴,給予其嚴厲打擊。
突出理性平和執法,促進社會和諧。認真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新理念,對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夫妻、鄰里等方面的初犯、偶犯和輕微刑事犯罪案件,充分體現從寬政策,最大限度的減少社會對抗面,促進和諧。全年共不捕85件160人,不起訴52件74人,其中適用刑事和解作不訴處理50件57人。如辦理的游某等4人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案,該案系鄰里之間的債務糾紛所引起,為避免矛盾激化,我院三次前往案發地走訪,聽取當地派出所、村支兩委和群眾對該案的意見,并向雙方當事人及其家屬宣講法律知識,在縣人大的支持下,通過刑事和解與人民調解對接工作機制,成功實現了刑事和解,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我院遂對游某等4人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決定,該案的成功處理獲得當事雙方的滿意。
突出查辦職務犯罪,促進廉政建設。全年共查辦各類職務犯罪案件24件28人。其中反貪局立案16件16人,起訴19件20人(含積案),法院均作出有罪判決。如通過查辦湖南泰格林紙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祥(副廳級,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涉嫌貪污、受賄案,并在該企業深挖查處受賄窩案8件8人,挽回經濟損失800余萬元,其中王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反瀆局立案8件12人,起訴10件11人(含積案),法院均作出有罪判決。如針對暮云鎮群眾對征地拆遷補償中國家工作人員瀆職行為反映強烈的問題,我院積極調查走訪,收集證據,并得到縣委領導高度重視和支持,為查辦長沙縣國土拆遷工作人員聶時明、余東陽等4人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系列案排除了辦案干擾阻力,該系列案的查處得到了當地群眾的贊譽。
突出控告申訴工作,促進矛盾化解。堅持檢察長接待日制度和首辦責任制,對涉檢上訪案件和群眾來信以及上級有關部門轉辦的各類舉報線索做到依法辦理、文明接待、及時分流。堅持涉檢信訪關口前移制度,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創新“流動接訪”制度、基層檢察聯絡員制度,把檢務中心“一站式”服務窗口延伸到全縣20余個鄉鎮街道,現場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方便群眾訴求。全年共開展“流動接訪”8次,受理各類來信來訪146件,其中檢察長接待日25次,受理刑事申訴案件12件,辦結12件。涉檢信訪工作連續8年實現結案率、息訪息訴率100%的工作目標,確保了8年無一赴省進京非正常上訪事件的發生。
二、堅持把強化訴訟監督貫穿于執法辦案始終,全力維護司法公平正義
我院不斷強化訴訟監督意識,圍繞確保監督到位的要求,積極采取措施,創新有效的監督方式,完善監督機制,提高監督水平,訴訟監督工作得到穩步推進。
加強立案和偵查監督。重點監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以及違法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違法立案等問題,全年共立案監督案件16件22人,其中應立而未立案件5件6人,不應立而立案件11件16人;追捕犯罪嫌疑人44人,糾正漏犯11人,追訴漏罪1人。如在審查“4?30”非法制造、買賣爆炸物案時,我院通過偵查監督追捕了犯罪嫌疑人湯德勝,并引導、配合公安機關加大偵查力度,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20余人,在國慶60周年慶典前成功端掉了一個特大非法制造、買賣爆炸物的生產窩點。
加強刑事審判活動監督。積極參加高檢院開展的刑事審判法律監督專項檢查活動,對法院一審判決確有錯誤的,依法提請抗訴3件7人,均獲市中級法院改判。如張菊平等4人在經營潲水油回收生意中,為獨占長沙縣區域的潲水油回收市場,長期在星沙等地采取攔截車輛、語言威脅及暴力毆打等手段,多次攔截其他正常經營者從事回收潲水油,情節極其惡劣,我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判決后,我院經過審查認為一審判決明顯忽視各被告人組成的犯罪團伙系惡勢力的性質,量刑畸輕,所處的刑罰與各被告人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存在明顯偏差,不足以凸顯刑法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作用,遂依法提出抗訴,市中級法院采納了我院抗訴理由,依法對4名被告人予以改判,加重了刑期,給予嚴懲。該項工作得到高檢院專項檢查驗收組的充分肯定。
加強民行和監所檢察監督。以“司法公正長沙行”活動為契機,加強對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的監督,關注民生、維護民權,著力推進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共受理不服判決、裁定的各類民事、行政申訴案件41件,經審查立案41件,審結41件,其中再審檢察建議案件7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4件,終止審查30件(執行和解案件14件,執行監督15件,撤訴1件)。充分運用聯席會議制度作用,積極探索執行難解決途徑,與法院聯合出臺了《關于加強執行監督的實施意見》。認真開展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違法的監督,共發出糾正意見書154件,先后建立了檢察長駐所檢查日制度、監房巡查制度和督查在押人員生活保障制度、檢察室主任列席縣看守所所務會制度,督促看守所進行安全防范和生活衛生檢查,維護了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和被監管場所的安全穩定。
京ICP備13018232號-3 |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230016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京B2-2020355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10425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0541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京)字第181號 |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京零字第220018號 | 京公網安備11010702000076號
網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