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年,省檢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浙江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比較困難的形勢下為企業排憂解難,幫扶企業渡過難關,同時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難,注重加強隊伍建設,工作成效明顯,得到了廣大群眾的信任和認可!1月28日下午,浙江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任澤民代表在審議浙江省檢察院工作報告時如是說。
參加浙江省“兩會”的595名省人大代表中,如任澤民代表這般對浙江檢察工作“高度評價者”屬多數。代表們特別認為檢察機關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方面推出了新機制,有了新成效。2009年,浙江省檢察機關圍繞檢察職能努力化解矛盾糾紛,著眼于減少社會對抗,深入開展對輕傷害等四類輕微刑事犯罪案件的和解試點工作;探索建立外來犯罪嫌疑人適用非羈押措施風險評估和幫教機制,保障外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省檢察院制定實施《關于辦理未成年人輕微盜竊案件適用寬緩政策的意見》,進一步完善對犯罪未成年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工作機制。全年共對2068人作出無逮捕必要不捕決定,其中未成年人281人,外來人員715人,對1829人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針對民事行政申訴案件辦理緊密關系民生和穩定的情況,堅持調解優先、化解矛盾優先,省檢察院制定規范性文件,在全國檢察機關率先部署開展民事行政申訴案件調處工作,受到浙江省委、高檢院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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