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諸暨市檢察院有極個別自偵案件因執法不夠規范而影響了單位建設,不僅牽涉了工作精力,也影響了干警的辦案積極性。面對辦案工作的嚴峻形勢,院黨組深入分析,從細微處入手,扎實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經過近年來的努力,取得了明顯的成效。2008年至2009年,共辦理自偵案件48件52人,24件受賄案件中涉案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有22件,大案率達91.7%,其中涉現職科局級干部4人。立案查處的諸暨市安監局原局長俞紀苗受賄案、看守所民警陳偉林受賄案、市環保系統5名中層以上干部腐敗窩串案、原店口鎮紀委書記陳正龍受賄、貪污案等案件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其中原諸暨市第二高級中學校長陳火良受賄案被省檢察院評為“十佳反貪辦案效果好案件”,辦理的楊雪江、楊小江受賄案是浙江省首例兄弟關系的特定關系人受賄案,且主犯楊雪江系“零”口供偵查終結并起訴判決,所辦案件沒有一件因程序不規范而影響事實的最終認定。
一、改進執法方式,“四個轉變”提升規范水平。思路決定出路,針對日益提高的執法要求,特別是《律師法》修改后給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帶來的新挑戰,調整后的班子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大學習、大討論”等活動為契機,在2008年確立以“抓執法行為規范,提升辦案質量”為主要內容的工作思路的基礎上,2009年又把“執法規范化”作為單位“三化”建設的重點,創新偵查模式,改進辦案方法,穩步推進“四個轉變”,使自偵案件規范化建設邁出了新的步伐。一是變強拼硬攻為依靠智慧與謀略取勝。徹底摒棄以往“一唬、二嚇、三詐、四蠻”的職權性審訊模式,充分運用人性化執法和高科技技偵等手段來辦案。如諸暨市開發區原副主任酈張根受賄案,到案后其拒不供述犯罪事實,在審訊中,突然身體不適,審訊人員見狀立即停止審訊并將其送到市人民醫院檢查。為審訊人員文明規范執法的行為所感動,酈張根在接受醫院檢查后很快就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在法院開庭審理時也沒有出現翻供現象。原諸暨市第二高級中學校長陳火良受賄案,其在交代呂某向其行賄20萬元的事實后,又進行了翻供,后諸暨市檢察院運用測謊技術對其進行心理測試,使其形成巨大的心理壓力,測試后不到1小時就主動供述了犯罪事實。二是變片面注重獲取言詞證據為注重收集書證物證。加強職務犯罪偵查信息庫建設,做到信息引導偵查;建立案件線索評估制度,通過對案件線索的綜合分析,不斷拓寬職務犯罪偵查的信息平臺和情報網絡;拓展社會知情面,建立完善與內設機構以及公安、工商、紀委、審計、通信公司等單位的信息共享和協作機制等。楊雪江、楊小江受賄案,主犯楊雪江雖拒不交代犯罪事實,但由于諸暨市檢察院收集信息充分,并形成完整的證據體系,楊雪江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八萬元。三是變片面注重實體性合法為實體、程序并重。始終堅持監督機關更要模范執法、“程序違法也是錯案”的執法理念,深刻認識程序違法的危害性和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性。雖然諸暨市檢察院辦理的自偵案件中有多名被告人在庭審中出現過翻供,但最終因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規范,所辦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決。四是變集體吃“大鍋飯”為辦案組競爭辦案。一改過去全體干警等著辦案的局面,將偵查干警分為三個辦案組,采取重大疑難案件整體協調、辦案業績考核到組的工作模式,既充分調動了干警的工作積極性、責任心,增強了規范執法的自覺性,也使規范執法多了一道把關,整體水平進一步提高。
二、細化執法流程,“四環緊扣”強化規范責任。針對刑訴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自偵案件辦理的規定較為原則、籠統、分散且操作性不夠強的實際,諸暨市檢察院以實現對辦案全過程的監督和控制為目標,緊緊扣住線索受理、案件初查、立案、偵查等四個環節,制定出臺了《自偵案件辦案程序規定》,把辦案過程進行分解、細化,既明確標準,又落實責任。如對案件初查工作的規定,明確每個初查案件都必須由承辦人制定偵查預案和安全防范預案,由辦案組長、部門負責人、分管檢察長逐級審核批準后才能正式開展初查工作。對查封、扣押、凍結被調查對象財產的程序和要求更是細中求細,強調必須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再如對偵查人員向相關單位或個人調取書證的規范,從復印件使用的紙張大小,到書證雙面復印頁數的計算,再到加蓋騎縫章的位置,無論是最細小的環節都有明確的規定。對偵查總結報告的撰寫也是力求規范,要求在偵查終結報告中注重對證據三性的分析和法理闡述,從而有力地促進了偵查終結案件質量的提高。近兩年來,諸暨市檢察院自偵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需要補充證據的情況明顯減少,2009年報送的楊雪江、楊小江受賄案的偵查終結說理報告還被省檢察院評為 “十佳優秀偵查終結報告”。在依法對辦案程序進行明確規定的基礎上,對偵查工作的關鍵環節,諸暨市檢察院還設置了特別的程序。如在正面接觸案件重要當事人之前,強調必須進行“三情”分析:一是對案件前景的分析。對案件查處可能遇到的問題及案件的最終結果等情況進行預測,盡力避免由于倉促上陣使辦案工作陷入僵局等情況的發生;二是對當事人背景的分析。即對當事人的人際關系等情況進行深入的分析,從而在思想上、應對措施上有充分的準備;三是辦案環境的分析。主要是對案件查處對市委中心工作以及對群眾利益等方面的影響,從而在辦案時機及方法上予以正確的把握,使辦案工作“三個效果”有機統一。原諸暨市三都中學校長傅賢苗受賄案,就是我院在經過“三情”分析后,認為如果當時接觸,可能影響學生高考,遂主動調整辦案時機,在高考結束后依法對其進行了查處。由于辦案的各種程序和實體要求變得清晰明了、有章可循,從而較好地避免了執法的隨意性。
三、嚴格執法紀律,“四個嚴禁”突出規范重點。高度重視對自偵案件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提出“四個嚴禁” 的硬性要求,即:“嚴禁超時訊問、嚴禁態度簡單粗暴、嚴禁刑訊逼供、嚴禁指供誘供”,作為自偵案件規范執法的重中之重。大會講、辦案講,使全體干警牢記在心,強調寧可不辦案、辦不出案也不得違反“四個嚴禁”,也不能碰這根“高壓線”。同時,對自偵案件辦理中容易出現的問題,以及出現問題的薄弱環節,諸暨市檢察院能下大力氣采取各種措施加以解決。一是嚴明執法紀律。在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院辦案紀律的同時,諸暨市檢察院出臺了《辦案紀律十不準規定》,強調辦案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給予批評教育或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針對前幾年因個別干警的廉潔問題使單位建設受到影響的實際,調整后的班子始終把“廉潔從檢”作為規范執法的重要內容。落實廉政責任,從檢察長、分管檢察長到部門負責人、辦案組長,采取下管一級履行職責,上連一級追究責任的“一崗雙責”措施,層層簽訂廉政責任狀,使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得到了切實的加強。近年來,全院沒有收到一封群眾反映干警不廉潔的信件。二是自覺糾正辦案過程中鉆法律“空檔”“打擦邊球”的不規范執法行為。如對夜間訊問犯罪嫌疑人,雖然相關法律并沒有禁止性規定,但諸暨市檢察院仍專門出臺規定進行嚴格控制,要求原則上不得在后半夜訊問犯罪嫌疑人,確因辦案需要的,須經分管檢察長批準,且必須保證犯罪嫌疑人足夠的休息時間,否則以辦案不規范論處。三是認真落實各項辦案制度。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即行。如高檢院出臺對犯罪嫌疑人訊問實施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后,針對個別辦案干警曾出現認識偏差、存在抵觸情緒的情況,院黨組態度堅決,出臺關于《自偵部門訊問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制度的規定》,對相關內容和要求進行細化、明確,從而既有力地保證了該項制度的落實,也使同步錄音錄像制度的作用得到了切實的發揮。
四、加強執法監控,“四重監督”促進規范辦案。圍繞規范自偵案件辦理而逐步建立起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諸暨市檢察院著力在增強制度的執行力上下功夫,通過構筑內、外監督網絡,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建立行之有效的自偵案件監督平臺等措施,確保職務犯罪偵查工作的規范健康開展。一是加強辦案流程監督。如建立“一案五卡”制度,要求偵查干警在案件偵查終結時,必須同時報送由承辦人、辦案對象單位、犯罪嫌疑人分別填寫的《廉潔自律卡》、《訊問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資料清單》、《執法監督卡》和《執法意見征求表》,案件被法院判決、不起訴或撤案后,必須及時報送《初查和立案案件情況表》。再如“一案一總結”制度,在要求承辦人對所辦案件的經驗教訓進行認真總結的基礎上,區分涉案金額大小、審訊突破難易、社會影響程度,分別在辦案組、部門會議和全院組織的業務會上進行交流,一方面使承辦干警能有“一案一提高”,另一方面也使每一件案件都納入監督視野。二是加強同步監督。認真落實訊問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尤其在制作、移送上把好關口,嚴格執行審錄分離要求。同時,諸暨市檢察院還依托局域網視頻系統,將審訊現場情況傳輸到檢察長和分管檢察長辦公室,進行動態監督管理。對重要案件,檢察長、分管檢察長親臨現場指揮、督查,促使辦案干警規范執法。三是加強內部案件質量監督。如通過不定期的檢務督察,開展“三訪一清理”工作,對案件質量進行監控。三訪即:訪發案單位,了解辦案人員是否按程序辦案;訪案件當事人,了解辦案人員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問題;訪社會各界,了解辦案人員是否作風公道正派。一清理即:做好自偵案件扣押、凍結款物專項檢查清理工作。去年,諸暨市檢察院還依托案件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成立了專門的案件質量檢查小組,由檢察長、副檢察長帶領,每季度一次對自偵案件的質量進行抽查,并寫出案件質量報告。同時,要求自偵部門和所屬干警對自身發現的問題及時匯報,使自偵案件質量的監督工作更加深入,形成制度化、經常化的監督機制。最近,諸暨市檢察院還把案件質量瑕疵通報制度范圍拓展到職務犯罪偵查工作,每季度通報一次,使內部監督工作進一步強化。四是加強外部監督。對重大或有影響的自偵案件,堅持向市委匯報的制度,自覺接受領導。同時,結合每年開展的學習教育活動,通過下訪、巡訪等形式,以及創辦的每季一期的《與人大代表聯系專刊》,及時向人大代表及社會各界通報自偵案件辦理情況,虛心接受他們的監督。對來自不同渠道包括網絡媒體反映諸暨市檢察院規范執法方面的建議、批評意見,都能正確對待,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對“三類案件”、“五種情形”,也能嚴格按照人民監督制度試點工作的要求,主動接受他們的評議監督。近三年來,諸暨市檢察院先后對四件擬不起訴或撤案的自偵案件和一起屬于“五種情形”的情況啟動監督程序,經過評議,人民監督員對諸暨市檢察院規范執法的做法給予了充分的肯定。
[1] 此材料曾被浙江省檢察院以文件形式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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