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分組審議澳門基本法有關條文的解釋草案
新華網北京12月26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26日下午舉行分組會議,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草案)》。
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200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作出了解釋,澳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與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大體相同,這兩部法律都是全國人大制定的,應當作相同的理解。委員長會議提請審議的關于澳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草案,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有關規定解釋相一致,明確了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必經程序,符合澳門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有利于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改工作的有序進行,有利于正確理解和執行澳門基本法,有利于保持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
常委會組成人員還認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出把處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列入明年的施政議程,對此,依照憲法和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澳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作出解釋,是適時的、必要的,建議本次會議審議后通過。
京ICP備13018232號-3 |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230016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京B2-2020355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10425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0541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京)字第181號 |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京零字第220018號 | 京公網安備11010702000076號
網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