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詞 解
2010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檢察機關全面推行人民監督員制度電視電話會議。
全面推行人民監督員制度是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深化檢察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重大任務,是完善自身監督制約機制、保障檢察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更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
部署·落實
●截至2010年9月,全國共有3137個檢察院開展了人民監督員試點工作,占各級檢察院總數的86.5%。各級試點檢察院先后選任人民監督員3萬多人次,其中,工人、農民、軍人等各占一定比例,具有充分的廣泛性、代表性和民主性。
●人民監督員試點工作2003年9月啟動,經過7年探索,取得良好成效。試點期間,人民監督員共監督檢察機關擬撤銷案件、擬不起訴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等“三類案件”32304件。其中不同意檢察機關擬處理意見的1635件,檢察機關采納1054件。對檢察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以及超期羈押等“五種情形”提出監督意見1000余件,均已經辦結并向人民監督員反饋。
●2010年10月,高檢院根據中央政法委的要求,部署在檢察機關全面推行人民監督員制度,并下發《關于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規定>的通知》。2010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檢察機關全面推行人民監督員制度電視電話會議。
●重慶:開通重慶市檢察機關“人民監督之窗”網站。重慶市現有人民監督員278名,每一位人民監督員都在“人民監督之窗”網站上建有信箱。當地市民對檢察機關工作有任何意見建議,均可直接登錄該網站向人民監督員反映,由人民監督員向檢察機關提出監督意見。
●甘肅:制定印發了全面推進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貫徹意見》和《實施方案》,并于11月19日召開全省檢察機關全面推行人民監督員制度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加強機構建設和經費保障;合理選任人民監督員;完善人民監督員聯絡服務機制,為人民監督員訂閱、寄送《檢察日報》等檢察業務資料,增進人民監督員對檢察工作的了解。
●貴州: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實行“下管一級”的模式,即省檢察院負責選任省院、各市州分院的人民監督員,各市州分院負責選任和管理縣級院的人民監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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