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省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省政協各位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2011年全省檢察工作回顧
2011年,省人民檢察院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正確領導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帶領全省檢察機關,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執行省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決議,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部署,按照“六個圍繞、六個深入”的工作思路,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檢察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緊緊圍繞湖北經濟社會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深入抓好服務大局工作
圍繞構建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的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目標、總任務,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完善服務大局的措施,維護和優化投資、創業、發展環境。
積極服務和保障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依法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起訴非法集資、合同詐騙等犯罪嫌疑人1456人。深化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和查辦國家投資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立案偵查發生在項目審批、招標投標、物資采購、資金劃撥等環節的職務犯罪424人。強化對侵害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案件的訴訟監督,為經濟發展營造平等、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在執法辦案工作中,注意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方式方法和分寸節奏,慎重使用強制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給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帶來影響,努力維護企業形象、產品聲譽和投資者合法權益,服務和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積極服務和保障全省重大發展戰略實施。
圍繞湖北“兩型”社會建設,依法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起訴污染環境、盜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498人,參與國土資源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著力保護生態環境。圍繞創新湖北建設,深入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起訴假冒注冊商標、假冒專利等犯罪嫌疑人151人,強化對高新技術等領域自主創新的司法保護。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依法嚴厲打擊影響農村社會治安的各類刑事犯罪和制售偽劣農藥、化肥、種子等坑農害農犯罪,立案偵查發生在糧食直補、退耕還林、移土培肥、家電下鄉、農民工培訓等方面的職務犯罪377人,維護農民權益,促進農業發展。省檢察院領導武漢、襄陽、宜昌、黃岡、恩施等地檢察機關,積極服務“一主兩副”中心城市加快發展、大別山革命老區、武陵山少數民族經濟社會發展試驗區建設等重大戰略實施,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積極服務和保障民生。依法嚴厲打擊搶劫、搶奪、盜竊、拐賣婦女兒童等侵害人民合法權益、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把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作為重中之重,積極參與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起訴制售假藥劣藥、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84人,依法批捕、起訴了“鋸末膠囊”案等嚴重損害群眾生命健康、社會廣泛關注的重大案件。抓住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組織開展查辦民生領域職務犯罪、查辦危害民生民利瀆職侵權犯罪等專項工作,立案偵查發生在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領域的職務犯罪789人。嚴厲打擊招工詐騙等侵害進城務工人員權益的犯罪,對勞動爭議申訴案件提出民事抗訴47件,平等保護合法勞動關系。開展支持起訴36件,督促行政作為、督促提起訴訟141件,依法維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二、緊緊圍繞促進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深入抓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
深入貫徹省檢察院制定、省委轉發的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意見,全力做好檢察環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
依法打擊各類刑事犯罪。認真履行批捕、起訴職責,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29871人,提起公訴33966人。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的嚴重刑事犯罪,起訴故意殺人、爆炸、綁架、強奸等犯罪嫌疑人19191人。積極參與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嚴厲打擊壟斷行業經營、破壞企業生產經營、操縱“黃賭毒”等黑惡勢力犯罪,對重大案件適時介入偵查活動,實行掛牌督辦,起訴黑惡勢力犯罪嫌疑人392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涉嫌犯罪但無逮捕必要的,決定不批捕2442人;對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決定不起訴993人。
依法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健全控告申訴檢察工作機制,辦理群眾信訪15497件次。落實處理涉檢信訪一體化工作格局,繼續開展涉檢信訪積案排查化解專項行動,231件涉檢信訪積案全部依法妥善化解。強化矛盾糾紛的源頭治理,認真落實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機制,主動做好隱患排查、風險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完善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機制,加強不批捕、不起訴、不抗訴等環節的釋法說理工作,開展刑事被害人救助,為42名生活確有困難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親屬提供救助金,促進息訴罷訪和矛盾化解。
積極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堅持以監督促管理,加大對社會管理領域違法犯罪問題的查處、監督力度,推動社會管理主體依法服務和管理。結合執法辦案,注重發現案件背后的社會管理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提出檢察建議,促進社會管理創新。認真落實檢察環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積極參加對治安重點地區和重點場所的排查整治,促進平安湖北建設。協助加強對流動人口、特殊人群的服務管理,針對青少年身心特點,創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辦理方式,采取網絡QQ幫教、舉辦法制講座等多種途徑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配合學校、社區等單位做好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保護工作。加大對利用手機、互聯網等實施的詐騙、賭博、制假售假、傳播淫穢信息等犯罪的打擊力度,凈化網絡環境,積極參與對信息網絡的服務管理。
三、緊緊圍繞促進反腐倡廉建設,深入查辦和積極預防職務犯罪
認真貫徹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總體部署,始終把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放在突出位置來抓。
嚴肅查辦職務犯罪。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各類職務犯罪案件1525件1876人,其中大案1000件、縣處級以上干部犯罪要案144人(含廳級干部16人)。強化職務犯罪案件初查工作,健全與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的情況通報、案件移送等機制,依法調查核實各類舉報線索,建立職務犯罪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等部門協作配合和相互制約機制,不斷增強發現犯罪、偵破案件的能力。嚴格執行逮捕職務犯罪嫌疑人由上一級檢察院審查決定、職務犯罪案件一審判決上下兩級檢察院同步審查等制度,嚴把案件質量關,起訴的職務犯罪案件有罪判決率為100%。突出抓好反瀆職侵權工作,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加大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見》和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反瀆職侵權工作報告的意見,會同省紀委等部門研究貫徹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加大辦案力度,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289件382人,其中重特大瀆職侵權案件137件。舉辦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巡展,全省84500余名國家工作人員參觀展覽,收到了良好社會效果。
積極預防職務犯罪。堅持懲防并舉、更加注重預防,結合執法辦案和法律監督工作,加強對重點領域職務犯罪特點、原因的分析,向發案單位、有關主管部門提出預防檢察建議1676件。全省檢察機關有8件檢察建議和案例分析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十佳、優秀檢察建議和案例分析。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換屆選舉工作中的職務犯罪預防。以南水北調、武漢國際博覽中心等101個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為重點,協助建設單位和主管部門開展專項預防。加強警示教育基地建設,開展預防宣傳、警示教育2646次。完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向社會提供查詢17700次,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與省工商聯共同推進涉及非公有制企業的受賄、行賄犯罪預防工作,積極服務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實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為反腐倡廉建設提供決策參考。
四、緊緊圍繞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公平正義,深入抓好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
落實中央司法改革要求,貫徹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全面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促進公正廉潔執法、司法。
強化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加大對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以及違法動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經濟糾紛等問題的監督力度,依法監督立案1149件、監督撤案439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積極推進與行政執法機關信息共享、線索移送等機制建設,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專項監督活動,督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35件。嚴格執行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的規定,及時發現違法行為,堅決排除非法證據,對偵查活動中的違法情形提出糾正意見1284件次。
強化刑事審判監督。按照指控犯罪和訴訟監督“兩手抓、兩手硬、兩手協調”的要求,抓好各項刑事審判監督工作。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187件,采納意見率為67.52%。積極配合法院開展量刑規范化改革,對刑事審判活動中的違法情形提出糾正意見306件次。對7420件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嚴把程序適用關、派員出庭關和事后審查關,增強監督實效。加強死刑二審案件的審查、出庭和監督工作,確保依法正確適用死刑。
強化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加強對刑
罰變更執行的同步監督,依法監督糾正提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114人次,防止罪犯逃避刑罰執行。組織開展對看守所戒具和禁閉使用情況專項檢察,加大清理久押不決案件力度,對監管活動中的違法情形提出糾正意見329件次,維護被監管人員合法權益。加強對社區矯正各執法環節的監督,促進社區矯正工作依法規范開展。
強化民事和行政訴訟監督。健全以抗訴為中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工作格局,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和行政判決、裁定以及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調解、行政賠償調解提出抗訴404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166件,抗訴案件綜合改變率為75.41%。在全省部分地區開展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試點,對民事執行活動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59件。
強化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違法、瀆職行為的監督。開展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法律監督調查2632件次,及時發現、核實和糾正有關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訴訟違法、瀆職行為,立案偵查涉嫌貪贓枉法、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員57人。
在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中,積極推行訴訟職能和訴訟監督職能適當分離、案件辦理和案件管理職能適當分離,繼續深化檢察工作一體化等工作機制建設,著力優化檢察職能配置,提升法律監督水平。認真落實檢察機關與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門之間的監督制約與協調配合機制,理順工作關系,共同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
五、緊緊圍繞促進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深入抓好檢察機關執法公信力建設
堅持專群結合,提升素質能力,強化自身監督,規范執法行為,努力提高檢察機關執法公信力。
深化檢察機關群眾工作。按照“六個進一步”的思路,加強群眾觀點教育和群眾工作能力培訓,組織開發群眾工作精品課程,省檢察院選派17名干警到基層一線工作、到信訪部門接訪、到鄉鎮掛職鍛煉,全省各級檢察院積極參加“三萬”活動,增進對群眾的感情,面對面做好知民情、解民憂、暖民心的各項工作。落實便民利民措施,堅持檢察長接待、下訪、巡訪、聯合接訪等制度,加強綜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的建設、管理和應用,充分發揮“12309”檢察服務電話的功能,健全社情民意征集、轉化、反饋機制,增強檢察機關群眾工作實效。
持續加強檢察隊伍建設。扎實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深化檢察職業道德建設,教育引導檢察人員堅定理想信念、統一執法思想。結合市縣換屆選舉,協同地方黨委選好配強各級檢察院領導班子。落實巡視督察、報告和評議工作、述職述廉等制度,強化對各級檢察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加強素質能力建設,持續推進全員教育培訓,省市兩級檢察院共集中培訓檢察人員8334人次。深入推進紀律作風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探索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加大對執法行為、檢風檢紀的檢務督察力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檢察人員。積極開展“治庸問責”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解決反映強烈突出問題”專項檢查,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成立湖北省檢察官文學藝術聯合會,促進檢察文化發展繁榮。
狠抓檢察管理和執法規范化建設。組織開展以“落實、增效、規范、創新”為目標要求的“強化檢察管理年”活動,探索實行“全面管理、分工負責、統籌協調”的執法管理模式,促進檢察管理科學化。正視個別地方檢察院暴露出的執法不規范問題,研究確定規范執法22項任務,開展規范執法教育和整頓執法作風活動,推動在看守所設置檢察機關訊問室及同步錄音錄像設施建設,對辦案區域進行視頻監控“全覆蓋”,實行訊問室“強制物理隔離”等一系列躲不開、繞不過、免不了的措施和辦法,形成促進規范文明執法的“倒逼”機制,加強執法管理和監督,狠抓工作落實,進一步健全促進公正廉潔執法“五位一體”工作格局。
六、緊緊圍繞強基固本的目標要求,深入抓好基層基礎建設
堅持不懈地抓基層、打基礎,把基層基礎建設作為事關檢察工作全局的戰略任務來抓,不斷夯實檢察事業發展根基。
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加大對基層檢察院建設的指導、支持力度,對基層檢察院執法規范化、隊伍專業化、管理科學化、保障現代化建設情況開展綜合評估,錄用42名定向培養人員充實基層,努力緩解部分基層檢察院檢察官斷檔問題。深入推進13個基層檢察院內部整合改革試點,完善配套機制,優化檢察資源配置。推進檢察工作重心下沉,加強和規范派駐檢察室、檢察服務站、檢察巡回服務組建設,延伸法律監督觸角。廣泛開展創先爭優在基層活動,武漢市漢陽、武昌區檢察院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去年有7個基層檢察院被評為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126個檢察院被評為文明單位,其中省級以上文明單位76個,全國文明單位3個,全省檢察系統被表彰為省級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行業(系統)。
加強檢務保障和科技強檢工作。積極爭取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的重視支持,檢察經費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穩步推進基礎設施和偵查指揮、證據收集等辦案裝備建設,檢察機關執法辦案條件得到改善。深入推進以“強辦案、強監督、強管理”為主要內容的科技強檢工作,加強檢察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參與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軟件試點,省檢察院司法鑒定中心3個實驗室通過國家認可,檢察工作科技含量進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在過去一年的工作中,我們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監督。省檢察院專門召開會議,對貫徹落實2011年全省“兩會”精神進行全面部署;系統梳理“兩會”期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逐項整改落實;認真辦理人大、政協交辦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反映的13件建議、提案和事項,目前已辦結回復12件,1件正在辦理之中。完善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經常性聯系機制,主動通報檢察工作情況,定期寄送《聯絡?,積極邀請代表、委員參加檢察機關重大活動、視察評議檢察工作。全面推行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進選任方式,調整監督范圍,新選任和確認人民監督員1281名,按規定將203件案件全部納入監督程序。完善檢務公開的內容和形式,全省兩次統一開展檢察院“公眾開放日”活動。注重聽取律師意見,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絡,積極運用檢察機關官方微博等新媒體進行社會宣傳、溝通和互動,高度重視涉檢網絡輿情的收集、研判和應對工作,主動回應社會關切,自覺接受輿論監督。
一年來全省檢察工作的成績,是在各級黨委領導、人大監督和政府、政協以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檢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謝!
當前,我省檢察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難:一是少數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發展理念和執法理念存在偏差,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人民群眾的意識和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二是執法辦案和法律監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環節,有的工作機制不夠健全,工作發展不夠協調;三是檢察隊伍整體素質與新形勢新要求相比還存在差距,有的檢察人員執法辦案、化解矛盾等能力不夠強;四是少數檢察人員執法行為不規范,個別人員甚至違紀違法,嚴重損害檢察機關形象和執法公信力;五是少數基層檢察院檢務保障水平仍不能適應檢察工作發展需要,仍面臨檢察官斷檔、人才流失等問題,基層基礎建設的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對此,我們將通過自身努力和爭取各方支持認真加以解決。
2012年全省檢察工作安排
2012年,全省檢察機關將認真貫徹中央、省委、省人大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弘揚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深化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推進檢察工作方針政策體系、執法辦案和法律監督工作體系、檢察機關自身建設體系建設,全面提升檢察工作水平,為實現湖北經濟社會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一、著力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和諧穩定。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社會治安的犯罪,深化打黑除惡等專項斗爭,依法打擊發生在群眾身邊、影響生產生活的犯罪,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堅持以監督促管理,促進社會管理法治化進程。健全檢察工作的風險預警、處置、防范工作體系,切實把排查、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納入執法辦案各個環節,努力從源頭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著力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充分發揮打擊、預防、監督、教育、保護等職能作用,積極參與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和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依法妥善處理涉及企業的案件,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為湖北經濟社會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營造誠信有序的市場環境、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三、著力抓好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嚴肅查辦大案要案,加大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群體性事件、黑惡勢力犯罪背后的職務犯罪查處力度,開展查辦涉農惠民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專項工作,堅決懲處損害民生民利的腐敗問題。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反瀆職侵權工作,促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職。深化職務犯罪預防,推動檢察機關與有關社會征信管理系統聯網對接,積極開展個案預防、專項預防和系統預防,增強預防實效。
四、著力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深入貫徹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強化監督意識,加大監督力度,不斷健全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格局。堅持以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和促進公正廉潔執法為重點,全面加強對刑事訴訟、民事審判與執行、行政訴訟、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法律監督。進一步完善法律監督調查、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等工作機制,規范監督行為,改進監督方式,維護司法公正。
五、著力抓好檢察改革和工作機制建設。全面落實鐵路運輸檢察管理體制改革等中央、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的各項改革任務。進一步強化檢察管理,實現從側重整治向整治與管理相結合,更加注重管理的轉變。繼續抓好規范執法22項任務的落實,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統一部署,探索完善檢察組織體系及其運行機制,進一步規范內設機構設置,優化檢察職能配置。
六、著力抓好檢察隊伍建設和基層基礎工作。開展“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加強對新任檢察長和執法辦案一線人員的培訓,強化崗位練兵,提高檢察隊伍整體素質。深化檢察機關懲防體系建設,抓好紀律作風和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清理、規范鄉鎮檢察室,促進法律監督工作向基層延伸。爭取省委領導、省政府及相關部門支持,適時調整公用經費保障標準,深入推進科技強檢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檢察機關將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正確領導下,更加自覺地接受各級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監督,認真執行本次大會決議,不斷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為保障和促進湖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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