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全市檢察機關緊緊圍繞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全年共批準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20145人,提起公訴26058人;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343件425人,查辦瀆職侵權犯罪55件66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3.65億元;受理群眾舉報、控告、刑事申訴10264件,受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1655件,各項檢察工作取得了新進展。
一、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努力為“十二五”規劃順利實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緊緊圍繞“十二五”開局之年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自覺把檢察工作融入首都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兩個率先”的科學發展大局中,主動調研了解北京“十二五”規劃對檢察機關的新需求和社會各界的新期待,制定了《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關于服務和保障“十二五”規劃實施的意見》,充分發揮打擊、預防、監督、教育、保護等職能,努力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依法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等犯罪,積極服務率先形成科技創新和文化創新“雙輪驅動”發展格局。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專項行動,共批準逮捕此類犯罪200件481人,提起公訴195件423人。積極服務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在海淀區檢察院成立知識產權檢察處,與中關村管委會、行政執法等部門建立聯動平臺。部分區縣檢察院主動出臺服務區域文化科技產業發展的意見,采取在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檢察處等措施,努力營造保護創新、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
重點打擊和預防涉拆、涉農犯罪,積極服務率先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制定《關于辦理涉及征地拆遷整治案件的意見》,積極參與重點掛賬村、重點工程建設拆遷專項整治,依法批準逮捕妨害拆遷的犯罪35件61人,立案偵查利用職權侵吞、騙取拆遷補償款等犯罪22件33人。繼續加大查辦涉農職務犯罪力度,立案偵查貪污征地款、生態林管護資金等犯罪42件59人;部署開展“預防職務犯罪、服務農村改革”專項工作,14個區縣檢察院配合有關單位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制定廉政風險預警和防控措施,努力保障農村集體經濟改革順利推進。
突出打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積極服務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依法批準逮捕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1130件1778人,提起公訴1511件2074人,嚴厲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虛開增值稅發票、金融詐騙等嚴重經濟犯罪,完善辦理涉眾型經濟犯罪新機制。深入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立案偵查職務犯罪106件115人,切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誠信體系建設。
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積極服務基層人民群眾。嚴厲懲治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犯罪,依法審查批捕、起訴制售“地溝油”、“黑心烤鴨”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辦理了涉案89人的制售假藥、涉案226人的跨國電信詐騙等重大案件。積極推進群眾來信、來訪、來電、網上舉報“四訪合一”檢務接待模式,高效便捷地受理群眾訴求。截至目前,14個檢察院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國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國文明接待室”。探索完善聯系基層群眾工作機制,在鄉鎮、街道、重點行業設立檢察聯絡室83個,努力把受理舉報線索、化解涉檢信訪、開展法制宣傳等工作延伸到基層群眾身邊。
二、積極推進矛盾化解和社會管理創新,努力維護首都和諧穩定
始終把維護穩定作為第一責任,認真貫徹中央、市委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大部署,制定《關于深化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的意見》,努力解決影響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
深入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當嚴則嚴,突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和搶劫、搶奪、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切實維護首都穩定,增強群眾安全感。堅持當寬則寬,對輕微犯罪積極適用寬緩措施,依法對無逮捕必要的,決定不批準逮捕2428人;對犯罪情節輕微的,決定不起訴645人。高度重視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市檢察院制定下發辦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工作意見和辦案細則,7個區縣檢察院設立辦理未成年人案件專門機構,不斷深化法制副校長、青少年維權崗等工作,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不斷健全化解矛盾工作機制。完善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全面評估每一起案件可能引發矛盾的風險,積極做好預警處置、教育穩控等工作。深化涉檢信訪工作機制,集中力量化解、終結上級掛賬督辦案件58件。健全檢調對接工作機制,努力把檢察環節民事申訴案件和解、輕微刑事案件和解、涉檢信訪息訴融入到社會矛盾大調解工作格局中。
積極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主動融入“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重點地區整治,促進“平安北京”建設;積極參與重點人群服務管理,開展監外執行罪犯脫漏管專項檢察,加強社區矯正工作檢察監督,落實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充分發揮檢察建議的作用,督促相關單位和部門解決社會管理中的突出問題;依托執法辦案,形成普通刑事犯罪、職務犯罪、司法公正專項報告,向黨委、人大、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懲防對策建議,更好地發揮檢察機關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的作用。
三、深入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努力促進反腐倡廉建設
堅決貫徹中央懲治和預防腐敗的總體部署,更加注重查辦職務犯罪與預防職務犯罪相結合,積極服務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大局。
加大查辦貪污賄賂犯罪力度。面對職務犯罪舉報線索下降、犯罪手段更加隱蔽等趨向,轉變偵查理念、改進偵查方式、提升偵查水平,突出查辦重點行業領域和關鍵崗位職務犯罪案件,加大打擊行賄犯罪力度,始終保持懲治貪污賄賂犯罪的強大聲勢。深入開展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工作,立案偵查項目審批、招投標等環節職務犯罪76件85人。集中優勢力量突破大案要案、窩案串案,查辦百萬元以上大案77件,縣處級以上要案107人,其中廳局級以上要案33人。積極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追捕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自行抓捕、協助外省市抓捕43人。
加強和改進反瀆職侵權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大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意見,積極向黨委、人大匯報反瀆職侵權工作,切實加強與紀委、行政執法部門的溝通協調,在查辦涉及城市建設、專項資金管理等領域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犯罪上取得新成效。其中,立案偵查重、特大案件32件,縣處級以上要案11人,成功偵破了國家統計局辦公室原副處長孫振等人泄露國家宏觀經濟數據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深入開展嚴肅查辦危害民生民利瀆職侵權犯罪專項工作,立案偵查29件31人。依法介入重大事故調查74起,嚴肅查辦事故背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犯罪4件4人。
深化職務犯罪預防工作。認真落實市委關于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部署,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優勢,結合查辦案件深入查找重點行業、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點500余個,提出防范建議和對策400余條,協助紀委完善各單位及重要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部署開展工程建設領域質量安全管理職務犯罪專項預防工作,推進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納入工程建設及政府采購,確保政府投資項目和重點工程安全廉潔運行。建立職務犯罪偵查和預防年度報告、專項預防、重點領域職務犯罪問題跟蹤研究等制度,全面分析發案原因、特點和規律,并提出防控建議對策。充分發揮預防職務犯罪網絡、共建機制的作用,開展警示教育8933次,提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9608次,制發檢察建議681件,不斷深化預防效果。
四、切實加強訴訟監督,努力維護司法公正和權威
針對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要求和期待,全市檢察機關深入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以專題報告刑事訴訟監督工作為契機,全面推進訴訟監督工作開展。
不斷強化刑事偵查和審判活動監督。進一步加大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力度,與市公安局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報、調查核實等制度,監督偵查機關立案278人、撤銷案件104件,監督糾正漏捕495人、漏訴312人,糾正偵查活動違法98件。積極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深入開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專項監督活動,共審查備案349件,監督移送立案150件,努力解決有案不立、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等問題。進一步加大刑事審判監督力度,積極推行檢察長列席法院審判委員會等改革舉措,對認為法院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依法提出刑事抗訴62件。
不斷強化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依法監督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活動,與市公安局共同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檢察院對看守所實施法律監督的意見》,聯合開展看守所械具和禁閉使用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糾正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違法情形351次,發出檢察建議121件。健全監管場所重大事故獨立調查、檢察官信箱受理投訴等機制,34個派駐檢察室與監管場所實現信息、監控聯網,積極維護監管活動依法開展。
不斷強化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監督。著力構建以抗訴為中心的多元化監督格局,探索對民事執行活動、生效民事調解的監督,提出民事、行政抗訴68件,再審檢察建議40件。堅持抗訴與息訴并重,促成民事申訴當事人達成和解49件,認真細致做好1004件不予立案、不予抗訴案件的息訴罷訪工作。成立民事、行政檢察專家咨詢委員會,著力提升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監督專業化水平。
不斷完善訴訟監督方式。積極探索訴訟監督工作組、向黨委人大備案重大監督事項、綜合監督等工作模式。與市公安局建立了立案、偵查監督工作情況通報和監督文書備案制度,監督效果明顯增強。加強檢、法溝通交流,市檢察院、分院向同級人民法院通報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工作,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審判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共同維護司法公正和權威。積極穩妥推進案件評查工作,評查政法委交辦案件590件,提出評查整改建議25條,促成息訴罷訪211件。加大對訴訟活動中司法人員職務犯罪的查處力度,嚴肅查處職務犯罪24人。
五、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推動檢察工作科學發展
認真貫徹第十三次全國檢察工作會議部署,制定《“十二五”時期首都檢察工作發展規劃綱要》,打牢自身科學發展的根基。
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以建黨90周年為契機,深入開展創先爭優和“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引導檢察人員堅定理想信念和職業道德,10個黨組織、22名黨員受到中央政法委和市委表彰。深入開展“學習型黨組織、學習型檢察院”創建活動,“檢察技能比武”和“名家講堂系列專家講座”被評為全市品牌活動,石景山區檢察院被評為市級示范點。大力加強檢察文化建設,制定加強檢察文化建設的實施意見,積極宣傳先進典型,努力營造昂揚向上的工作氛圍。
切實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制定中長期檢察人才發展規劃,切實加大檢察業務專家、業務尖子和辦案能手的培養力度。扎實推進大規模教育培訓,開展群眾工作能力、公訴庭審實務能力、偵查業務等大規模專題培訓,選派156名干警到基層一線鍛煉,增強隊伍執法能力和群眾工作本領。組織全市檢察技能大比武、檢察業務專家評審活動,一批優秀人才脫穎而出,160名干警在技能比武中獲“十佳”稱號,18人被評選為全市檢察業務專家,北京市公訴代表隊在首屆全國公訴人與律師電視論辯大賽中獲得第一名。
切實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抓住區縣換屆和鐵路運輸檢察體制改革的契機,積極配合黨委做好干部調整和交流工作,調整交流市、分院局級干部和區縣檢察長16名,進一步優化了領導班子的年齡、知識、專業和工作經歷結構。完善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監督制約機制,開展區縣院檢察長向市檢察院述職述廉工作,努力提升領導班子水平。
切實加強基層檢察工作。全面推進基層檢察院執法規范化、隊伍專業化、管理科學化和保障現代化建設,海淀、昌平區檢察院獲得“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完善基層檢察院建設考評體系,積極落實市檢察院領導聯系基層制度,全面提升基層檢察工作水平。加強檢務保障建設,出臺基層檢察院業務裝備配備標準,基層檢察院經費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
六、自覺接受人大及社會監督,確保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
切實把接受人大監督作為正確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保障,完善內外部監督制約機制,不斷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
主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認真貫徹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精神,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重大事項20項,切實抓好人大代表審議檢察工作報告意見的落實,對提出的10件建議,逐項研究解決,及時進行反饋。同時,注重研究、解決人大代表意見和建議中反映的全局性、普遍性問題。積極拓寬人大代表參與、監督檢察工作的途徑,針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重點、人民群眾的關注點及執法辦案難點舉行專項工作通報會,廣泛聽取人大代表與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更好地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
完善接受民主監督及社會監督機制。專題向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及社會各界通報檢察工作,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政協委員提出的5件提案全部辦結。全面推行人民監督員制度,人民監督員共監督職務犯罪偵查案件40件52人。加大檢務公開力度,開展反瀆職侵權舉報宣傳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檢察開放日等活動,完善新聞發布等制度,切實增強檢察工作的透明度。
不斷加強自身監督制約。健全執法辦案監督和管理機制,逮捕職務犯罪嫌疑人一律報上一級檢察院審查決定,探索統一受案、全程管理、動態監督、綜合考評的案件管理機制,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組織開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解決反映強烈突出問題”專項檢查活動,提高檢察機關執法公信力。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廉政風險防控等機制,嚴肅查處違紀檢察人員,提升公正廉潔執法水平。
2012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黨的十八大將在北京召開。檢察機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服務經濟發展、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維護公平正義的任務更加艱巨。我們的總體工作思路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及市委十屆十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十二五”時期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積極服務科技創新、文化創新“雙輪驅動”,以深化三項重點工作為著力點,以開展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和踐行“北京精神”為根本保障,強化法律監督、強化自身監督、強化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檢察工作科學發展水平,努力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是緊緊圍繞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努力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積極服務和保障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突出打擊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假售假等嚴重破壞經濟秩序犯罪,嚴肅查辦、積極預防經濟建設重點領域和環節的職務犯罪。積極服務和保障民生,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深入查辦和預防教育、醫療衛生、安全生產、保障房建設等民生領域職務犯罪。積極服務和保障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建設,開展查辦“惠民涉農”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專項工作,依法打擊危害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國土資源管理和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積極服務和保障首都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依法懲治破壞文化市場秩序、危害文化產業發展的犯罪,依法查辦、積極預防國有文化資產管理、文化專項資金使用、文化領域基礎設施建設中的職務犯罪;充分發揮執法辦案的保護、規范和引導作用,深入開展廉政教育和法制宣傳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等活動,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廉政文化和法治文化建設,努力為北京建設國家文化中心創造良好環境。
二是全力維護首都和諧穩定,積極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依法打擊和防范危害國家安全、社會治安、公共安全的犯罪,切實維護良好社會秩序。扎實開展涉檢信訪排查化解工作,健全檢察長接訪、釋法說理、檢調對接、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機制,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加大查辦和預防社會管理領域職務犯罪的力度,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綜合運用監督糾正違法、檢察建議、執法辦案綜合報告等手段,促進提升社會管理規范化、法治化水平。積極參與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地區、流動人口等重點人群、“兩新組織”和信息網絡等重點領域管理服務。高度重視、著力做好新時期群眾工作,健全群眾意見收集、研判、轉化機制,扎實穩妥推進派駐基層檢察室建設,積極拓寬聯系群眾的途徑和載體,不斷提升群眾工作水平。
三是堅持以執法辦案為中心,切實提升法律監督能力和執法公信力。著力解決執法辦案中的突出問題,努力實現執法辦案數量、質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有機統一。切實加強批捕、起訴工作,提升準確適用法律政策的能力,確保有力打擊犯罪、有效保障合法權益。切實加強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不斷提升發現和突破犯罪的能力,健全完善偵查一體化、信息引導偵查等機制,深入推進職務犯罪預防與廉政風險防控相結合。切實加強訴訟監督工作,著力糾正刑事偵查、審判、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認真做好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堅決維護司法公正和權威。
四是全面推進自身建設,不斷提升檢察工作科學化水平。深入開展“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自覺踐行“愛國、創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深入推進檢察文化建設。扎實推進檢察人才隊伍建設,毫不松懈抓好隊伍廉潔自律,提升隊伍公正廉潔執法水平。深入推進改革創新,不斷完善執法辦案、隊伍管理、檢務保障機制。進一步激發基層檢察院創先爭優活力,推動基層檢察工作全面均衡發展。
置身首都科學發展的新進程,面對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檢察機關迎來了重大發展機遇和新的挑戰。我們將認真貫徹本次會議精神,開拓進取,扎實工作,努力為首都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的貢獻,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一次黨代會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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