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明:積極服務轉型跨越發展 努力推動山西檢察工作科學發展
2011年,是山西實施“十二五”規劃、推進轉型跨越發展、建設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起步之年。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全省檢察機關要扎實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為全省轉型跨越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自覺服務轉型跨越發展大局。要圍繞山西“十二五”規劃提出的推進轉型跨越發展重大舉措,制定實施檢察機關《服務轉型跨越發展意見》,進一步找準檢察工作服務大局的切入點、結合點和著力點,強化服務大局的措施,努力為我省轉型跨越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高效的政務環境和公正廉潔的法治環境。同時,要按照轉型跨越發展的要求,進一步統一執法思想,更新執法理念,加大執法力度,改進執法方式方法,創新執法模式,改進執法作風。
二、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一是著力深化三項重點工作。建立健全群眾訴求表達、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社會矛盾化解、涉檢輿情收集分析和應對、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等工作機制,促進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基礎性和根本性問題。二是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突出打擊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及其他嚴重侵害群眾權益、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犯罪。深化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堅決打擊黑惡勢力“保護傘”。三是依法處理輕微刑事犯罪。全面落實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品行調查、分案起訴、回訪幫教等制度,規范刑事和解、附條件不起訴等工作措施。四是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查辦危害民生民利、投資環境和新農村建設的職務犯罪,突出查辦煤焦、工程建設等領域的職務犯罪,突出查辦不作為亂作為造成重大損失的失職瀆職犯罪。建立線索信息開發管理機制和案件考核評價機制,推進偵查一體化機制和偵防一體化機制建設。五是強化訴訟監督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大力加強民行檢察工作。六是扎實做好涉檢信訪工作。完善落實巡回接訪、帶案下訪、信訪專員、檢察長接待日和閱批群眾來信等制度,建立健全公開聽證、專家會診、心理咨詢、困難救助等措施,探索建立涉檢信訪終結機制,促進案結事了、息訴罷訪。
三、積極推進檢察改革。一是與省高級法院、公安廳等有關政法機關聯合制定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的規范性文件,形成既監督制約又互相配合的工作機制。二是加強檢察管理機制改革。深入推進案件管理改革,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機制,實現案件管理的全程化、精細化、實時化、公開化。按照檢察工作規律,推進人數較少基層院內設機構整合工作,形成更為科學合理的基層院組織體系。三是認真落實鐵檢管理體制改革。認真落實中央和高檢院的部署安排,加強與太原鐵路局和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確保我省鐵檢機關順利移交。四是積極落實量刑建議制度、職務犯罪案件一審判決兩級檢察院同步審查制度、人民監督員制度等高檢院出臺的改革措施。
四、狠抓檢察隊伍建設。一是加強思想政治建設。認真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著力解決檢察人員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識、執法辦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二是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全面實施“351”人才培養工程,深入推進大規模教育培訓,廣泛開展崗位練兵活動,進一步提高隊伍專業水平。三是抓好領導班子建設。要調整充實市縣院領導班子,進一步優化領導班子結構。積極配合各地黨委做好檢察長的換屆人選選拔工作。四是加強紀律作風建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嚴格目標責任考核,扎實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五是制定實施《加強和改進群眾工作的意見》,深入開展群眾觀點再教育。
五、扎實推進基層基礎建設。一是召開全省檢察機關基層建設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基層院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制定實施全省基層院“四化”建設標準,全面推進基層院“四化”建設。二是廣泛開展“創先爭優在基層”活動,帶動全省基層院整體協調發展。三是為基層院公開招錄檢察人員,逐步緩解基層院檢察官斷檔問題。四是穩妥開展派駐鄉鎮檢察室試點工作,全面開展巡回檢察工作,大力推進檢力下沉。五是建立公用經費正常增長機制,提高經費保障水平。六是認真落實省檢察院《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完成全省檢察專線網建設,逐步實現網上辦公辦案。
(本文刊發于《人民檢察》雜志2011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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