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遼闊的邊疆地區,檢察工作承擔著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民族團結、捍衛國家安全的重大使命,其戰略地位直接關乎邊疆長治久安與繁榮發展。隨著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的深入推進,法治建設對檢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強調,著力構建檢察“大管理”格局,一體抓實檢察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與時俱進提升檢察管理能力和水平,以高水平管理推動做實高質效辦案,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一重要論述為邊疆檢察突破發展瓶頸、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指導。
“三個管理”協同推進的內在邏輯與理論基礎。檢察工作的質量與效率直接影響法治權威與司法公信力,只有堅持高質效辦案,才能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期待,增強法律監督效能,鞏固司法公正的社會基礎。“三個管理”的協同推進,正是破解邊疆檢察發展難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路徑。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緊密相連,通過深刻的內在邏輯和堅實的理論基礎,為邊疆檢察工作的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推動力。
從系統論視角看,三者相互關聯、相互作用,共同構成有機整體,契合了“大管理”格局的系統性要求。檢察業務管理從宏觀層面統籌指導檢察業務活動。一方面,積極更新辦案理念,積極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著力修復受損社會關系;另一方面,借助大數據深入分析業務態勢,探索創新監督模式,增強業務管理的科學性,充分落實“大管理”格局對業務管理前瞻性與創新性的要求。案件管理專注規范案件辦理流程,從受理時嚴格審查材料,到辦理中把控各程序環節,再到結案時規范卷宗整理,確保案件辦理的每一步驟均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和辦案標準,為案件辦理筑牢程序根基,這是“大管理”格局對流程精細化管控的具體體現。質量管理致力于保障和提升案件質量,通過專業培訓提升人員能力,嚴格質量評查發現問題,落實責任追究增強人員責任感,確保每一起案件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
檢察工作運行的規范至關重要。案件管理通過制定嚴格流程和審批制度,有效制約檢察業務權力,防止權力濫用;質量管理通過質量評查和責任追究,對辦案結果嚴格監督問責,促使檢察人員依法履職;檢察業務管理依靠全面業務指導和監督,確保檢察權在法律框架內運行,實現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維護公平正義的平衡,保障檢察權規范公正行使。“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不僅是檢察機關的工作準則,更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必然要求。
“三個管理”賦能邊疆地區檢察高質量發展的路徑探索。我國邊疆地區地緣政治環境錯綜復雜、民族文化多樣性顯著,檢察工作面臨諸多特殊挑戰。構建檢察“大管理”格局、一體抓實“三個管理”的新要求,為邊疆地區檢察工作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指導。
一是理念更新,引導檢察人員樹立正確政績觀。構建檢察機關“大管理”格局,關鍵在于更新檢察業務理念。由于案件處理涉及民族習慣、文化傳統與地緣政治等多方面因素,檢察人員需靈活運用釋法說理、矛盾化解等多元手段,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這既是精準適用法律的體現,更是維護邊疆團結穩定的關鍵。
為切實推動理念轉變,應積極引導檢察人員樹立正確政績觀,滿足邊疆群眾對司法公正的期盼,落實提升辦案質效的要求。運用“三個結構比”等科學手段,深入挖掘檢察業務數據,聚焦案件質量、效率、效果核心要素,精確識別工作中的短板與問題。
二是流程再造,完善規范化管理體系。規范化的案件管理對于實現邊疆地區檢察工作的公正與效率具有至關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時也是在“大管理”框架下對流程控制的直接體現。在案件受理階段,必須對案件材料進行嚴格審查,運用質量控制的數據分析與統計方法,確保案件入口的質量,堅決將不合格案件排除在檢察程序之外。全周期閉環管理,明確案件辦理全流程中各節點的要求、責任主體以及辦理時限,嚴格執行重點案件和關鍵文書的審批制度,強化過程監督,防止權力濫用和程序違法。
對于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應充分發揮檢察官聯席會的作用,邀請法學專家、民族學者以及相關部門人員共同就案件定性、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深入的交流與討論,以確保案件處理結果的公正性和準確性。構建一個全方位的風險評估體系,深入分析案件可能對社會穩定、輿情導向等方面產生的具體影響,并制定全面而細致的應對策略,以切實有效地預防和化解各類潛在風險。
依據“大管理”格局下的協同聯動要求,強化檢察機關內部業務部門之間的協作,建立線索移送、信息共享和工作協同機制。部門之間加強溝通,相互移送線索,優化資源配置。同時,進一步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邊境管理部門等相關單位的外部合作,共同構建打擊跨境犯罪的堅強防線,有力地維護邊疆地區的社會穩定與安全。
三是提質增效,構筑質量保障體系。在邊疆地區檢察工作中,質量管理是確保司法公正和提升辦案質效的核心要素,同時也是一體抓實“三個管理”,推動高質效辦案的關鍵環節。檢察機關需針對邊疆地區的工作實際和特點,制定一系列具有針對性和高效性的培訓計劃。邀請邊疆法規、民族政策等領域的專家及資深業務骨干進行授課,并定期組織案例研討活動,以提高檢察人員的案件分析能力、法律適用的準確性以及辦案實戰技巧。此舉旨在培養一支政治素質過硬、業務能力精湛、工作作風優良的高素質檢察隊伍。
建立常態化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綜合運用重點評查、隨機評查、專項評查等多種方式,從多個維度對案件進行全方位審查,包括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程序合法性等。制定一套科學、嚴謹的案件評查標準體系,確保評查結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對評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反饋并督促整改,實施評查結果的定期通報制度,并將其與檢察官的績效考核、晉升及獎懲機制緊密關聯,從而構建起一套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全面實施司法責任制,明確檢察官的主體責任,建立冤錯案件糾正和司法責任追究機制。對于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案件質量問題的檢察官,應嚴格追究其責任。完善內外結合的監督體系,加強對檢察官履職情況的監督,確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讓邊疆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切實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維護司法公正。
(作者單位:國家檢察官學院內蒙古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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