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在查辦騰格里沙漠數起污染環境案件過程中,檢察機關已依法對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環保局局長林興述、副局長兼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文武,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環保局環境監察支隊原副支隊長利俊成、環評科負責人劉國芳涉嫌瀆職犯罪立案偵查。
騰格里沙漠位于內蒙古、寧夏和甘肅交界處,自2014年9月以來,相繼曝出內蒙古阿拉善盟騰格里工業園部分企業、寧夏中衛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寧夏中衛工業園區部分企業、甘肅武威市榮華工貿有限公司等企業通過私設暗管,將未經處理的污水排入沙漠腹地,對騰格里沙漠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案發后,最高檢高度重視,偵監廳、公訴廳和瀆檢廳分別將內蒙古阿拉善盟騰格里工業園部分企業污染環境案、寧夏中衛明盛染化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寧夏中衛工業園區部分企業污染環境案、甘肅武威市榮華工貿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等4起案件列為重點掛牌督辦案件。最高檢聯合公安部、環保部相關部門組成督辦組,趕赴內蒙古阿拉善盟、寧夏中衛、甘肅武威三地,實地勘察、督導案件辦理。內蒙古、寧夏、甘肅三地檢察機關立即介入案件調查。
在寧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和寧夏中衛工業園區污染環境案中,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對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判處罰金500萬元,對其法定代表人廉興中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5萬元。在職務犯罪查處方面,寧夏檢察機關依法對中衛市環保局環境監察支隊原副支隊長利俊成、中衛市環保局環評科負責人劉國芳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甘肅檢察機關依法對武威市涼州區環保局局長林興述、副局長兼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文武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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