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湖南省沅江市檢察院對“抗癌藥代購第一人”陸勇向法院撤回起訴。2月26日,沅江市檢察院對陸勇作出不起訴決定。
陸勇是江蘇無錫一家針織品出口企業的老板。2002年,陸勇被檢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醫生推薦他服用瑞士諾華公司生產的名為“格列衛”的抗癌藥。服用這種藥品,可以穩定病情、正常生活,但需不間斷服用。這種藥品的售價是2.35萬元一盒,一名慢粒白血病患者每個月需要服用一盒。藥費加治療費用幾乎掏空了他的家底。
2004年6月,陸勇偶然了解到印度也生產類似“格列衛”的抗癌藥,藥效幾乎相同,但一盒僅售4000元。陸勇開始服用印度產“格列衛”,并于當年8月在病友群里分享了這一消息。后有5個QQ群、千余名白血病患者,都與陸勇一樣開始去銀行匯款,從印度直接購買這種廉價抗癌藥來維持生命。因為匯款程序復雜,許多人在購買時都請陸勇幫助。后來,“團購價”降到了每盒200元左右。為方便給印度公司匯款,陸勇從網上買了3張借記卡,并將其中一張卡交給印度公司作為收款賬戶,另外兩張因無法激活,被他丟棄。2013年8月下旬,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將曾購買借記卡的陸勇抓獲。同年11月23日,陸勇被刑事拘留。2014年3月19日,陸勇被取保候審。
2014年7月,陸勇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銷售假藥罪被檢察機關起訴。近千名白血病患者聯名寫信,請求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2015年2月26日,湖南省檢察院公開發布沅江市檢察院對陸勇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法律文書和釋法說理書,對社會關切進行了回應。檢察機關撤回起訴,主要因為做了五方面的工作:一是湖南省檢察院調卷對該案事實和證據進行全面嚴格審查。二是湖南省檢察院和益陽市檢察院指導沅江市檢察院對該案事實進行公開審查,有關辦案機關、陸勇及其辯護人出席,還特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三是檢察機關派員到江蘇無錫等地對重要證據進行實地復核。四是邀請數名具有刑法專業背景的特約檢察員參加對該案事實證據的審查工作,進行民主監督和法律指導。五是召開檢委會全面考察案件。檢察機關對陸勇作不起訴決定,是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結果,反映了檢察機關敢于監督、有錯必糾的法律責任和擔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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