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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2015年6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7月6日,草案公布,征求公眾意見。草案共7章68條,涉及網絡設備設施安全、網絡運行安全、網絡數據安全、網絡信息安全等方面。草案有以下4大亮點:
用戶不實名禁提供服務。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阻斷違法信息傳播。網絡運營者應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應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國家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應要求網絡運營者停止傳輸,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并保存有關記錄。對于來自境外的此類信息,應通知有關機構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斷信息傳播。對違反者給予相應處罰。
重大事件時可限制網絡。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批準,可以在部分地區對網絡通信采取限制等臨時措施。
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最高10倍違法所得罰款。網絡運營者對其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毀損,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依法負有網絡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必須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事件影響
建設網絡強國,是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的宏偉戰略目標。要有效實現這一目標,離不開堅實有效的制度保障,正是在此背景下,《網絡安全法(草案)》應運而生!毒W絡安全法(草案)》的出臺,是中國在邁向網絡強國道路上至關重要的階段性成果,意味著建設網絡強國、維護和保障中國國家網絡安全的戰略任務,正在轉化為一種可執行、可操作的制度性安排,預示著建設網絡強國的制度保障正在努力邁出堅實的一步。
各方觀點
中國信息安全問題專家俞曉秋:《網絡安全法(草案)》集網絡安全規則之大成,意義深遠。這部法律非常重視對我國公民的個人信息保護,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權益的行為作出了“隨意搜集用戶信息處50萬元以下罰款”等具體規定。此外,這部法律草案有利于理順網絡安全管理體制,建立權責分明、運轉高效的網絡安全管理體制。根據該法律草案,中央網信辦為國家層面上的網絡安全協調機構,公安、工信部等涉網部門職責分明,解決了過去在網絡安全領域管理上存在的“九龍治水”問題。
——2015年7月9日《環球時報》
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長左曉棟:此次草案公開征求意見,表明這項工作進入了實質性立法程序,這是一個重大歷史進步。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成立后,中央領導英明決策,切實將網絡安全提升到了國家安全和發展的高度,不但作出“網絡強國”的全局戰略部署,更扎實推進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網絡安全宣傳周、“網絡空間安全”成為一級學科等,無一不歷經多年論證而蹉跎,今朝方開花結果。
——2015年7月17日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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