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網信辦發布“約談十條”。 資料圖片
事件回放
2015年4月28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約談工作規定》(下稱“約談十條”),推動約談工作進一步程序化、規范化。“約談十條”于6月1日起正式實施,明確了9種將被實施約談的重大違法情形,未達到整改要求或未按要求整改的單位將依法予以處罰。不到三個月時間,已有28家存在不同程度違法違規問題的網站被約談。
“約談十條”對約談的行政主體、行政相對人、實施條件、方式、程序等作了明確規定。其中,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是實施約談的行政主體。
實施約談的9種具體情形:一是未及時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關于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投訴、舉報情節嚴重的;二是通過采編、發布、轉載、刪除新聞信息等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三是違反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注冊、使用、管理相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四是未及時處置違法信息情節嚴重的;五是未及時落實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六是內容管理和網絡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七是網站日常考核中問題突出的;八是年檢中問題突出的;九是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約談的情形。
根據“約談十條”規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經綜合評估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將依法給予警告、罰款、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等處罰。被多次約談仍然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將依法從重處罰。此外,約談情況也將記入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日常考核和年檢檔案。
從談話示警到責令整改,再到后續的罰款、吊銷許可證懲罰措施,“約談十條”給出的是一套完整、合規合法且實際操作性極強的工作流程圖,是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部門2015年重拳整治互聯網空間的一項重要舉措。其最具特色之處,在于先幫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認識問題、改正問題,爾后通過重拳出擊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企業和行業的健康發展。
事件影響
“約談十條”就“約談”的事由、對象、內容、程序、后續措施等進行了較為細致的規定。這是當前國情條件下,國家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按照“依法管網”的原則,對業已存在的“約談”機制進行規范和約束,有利于完善網絡管理工作和提高網絡管理水平。
通過“約談”,網絡服務單位既可以更加準確地了解有關法律法規的立法意圖以及監管機關的執法考慮,也能將自己在運營和提供服務過程中遇到的難題和苦衷,以及對現行法律和規定的涵義的不同理解和完善法律規則的建議,告知監管機關。
各方觀點
鳳凰網總裁李亞:“約談十條”提供了管理部門與網絡媒體之間更為規范化的溝通渠道,一方面監管部門更加了解違法不良信息的來源,另一方面也是保障公平的網絡管理創新,使監管部門與網絡媒體共同監察不良信息、尋找不良信息根源并解決不良信息傳播的辦法。
——2015年4月29日新華網
新聞評論員熊正良:問責處罰是確保“約談”法治效力的重要保障。“約談”不是監管的全部,更不能取代依法處罰。相對于依法實施的警告、罰款、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措施,“約談”的警示效應、糾錯功能和規范意義顯而易見。因此,由網站自律、行業約談和依法處罰促成的聯動合力,才能夠為廓清網絡霧霾、矯正網絡亂象、打造網絡清朗探索出標本兼治的管理之道。
——2015年5月2日求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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