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陷入版權糾紛的電視劇《羋月傳》《宮鎖連城》《美人制造》 資料圖片
事件回放
2015年年初,作家周浩暉以于正編劇的電視劇《美人制造》抄襲其作品《邪惡催眠師》為由,起訴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湖南經視提出管轄異議申請。11月13日,江蘇省高級法院裁定駁回被告湖南經視的異議申請。2015年2月,電視劇《羋月傳》編劇蔣勝男起訴編劇王小平及花兒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侵犯其著作權,因被告未提交證據,法院裁定中止訴訟;11月19日,花兒影視文化公司訴蔣勝男違約提前出版小說《羋月傳》,11月24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一審裁定蔣勝男在電視劇開播前停止出版小說。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一審判決,電視劇《宮鎖連城》抄襲瓊瑤作品《梅花烙》,編劇于正等五名被告構成共同侵權,電視劇停播,并賠償原告瓊瑤經濟損失500萬元。一審判決后,五名被告提起上訴。2015年12月18日,北京市高級法院就瓊瑤訴于正侵權一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事件影響
曾給熒屏帶來《宮鎖心玉》等多部熱播劇,并一手提攜多位“小花”“小鮮肉”的知名編劇于正,因涉嫌抄襲被一再告上法庭,其作品也因造型廉價、情節狗血和歷史錯誤離譜等原因成為網友爭相吐槽的對象。瓊瑤在微博上控訴于正時,得到了劉和平、宋方金、趙冬苓等109位編劇聯名支持,網絡輿論也幾乎一邊倒地支持瓊瑤,網友們戲稱“于正有難,八方點贊。”蔣勝男于2015年11月10日發表的指責電視劇《羋月傳》出品方侵犯其著作權的長微博被轉發四萬多次,多名編劇、作家和文化名人等紛紛參與討論。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一審判決后,蔣勝男于11月26日發微博表示:“尊重法律,并會依法提起上訴。一審判決結果目前尚未生效。”
各方觀點
中國電視劇編劇工作委員會常務理事汪海林:著作權侵權案件判決賠償金額偏低是有目共睹的。我們的司法判決要考慮社會影響,有利于社會穩定而不是造成更多社會問題。所以說,瓊瑤訴于正一案,一審判賠500萬元,已經是一個巨大的突破了。
——2015年4月10日《檢察日報》
批評家、中國文藝評論家協會理事劉巽達:“瓊瑤訴于正案”帶來的溢出效應無疑是積極的。其在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上能否樹立標桿,其判決結果對編劇行業的利益、規則,甚至對整個影視行業格局將會產生怎樣的影響,都是頗有價值的。當然,除了剛性的法律求助之外,如何發揮道德杠桿的自律作用,如何發揮行業組織的他律作用,以及建立細分的鑒定準則,都是有待探討的命題。
——2015年4月27日《光明日報》
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副研究員楊延超:在委托創作合同當中,雙方可以約定出版權的歸屬,同時也可以約定出版的時間,甚至可以約定如果沒有按照時間出版,要承擔違約責任,這是作者和出資人之間意思表示的真實。所以在這個問題上,如果雙方有這樣的約定,那么是合法有效的。
——2015年11月20日《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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