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4日,在天津港火災爆炸事故現場火勢還沒有完全熄滅的情況下,部分消防人員深入核心區探查情況。 《檢察日報》發
事件回放
2015年8月12日23時許,位于天津濱海新區塘沽開發區的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所屬危險品倉庫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截至9月10日統計,事故共造成164人遇難。
事故發生第一時間,習近平總書記和李克強總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做好遇難人員親屬和傷者安撫工作,維護好社會治安,穩定社會情緒。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要求有關業務部門和天津市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的批示精神,在協同有關部門全力投入事故救援處置工作的同時,迅速介入事故調查,嚴肅查辦事故背后瀆職等職務犯罪。
8月16日,最高檢派員介入天津港“8·12”重大火災爆炸事故調查,瀆職侵權檢察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與天津市檢察機關組成檢察調查專案組,分析研究檢察機關介入事故調查的方案和措施,收集有關證據材料,并協助政府部門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
8月18日,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國務院成立事故調查組全面開展調查工作,最高檢派員參加調查組。
8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召開會議,專題聽取國務院工作組關于天津港“8·12”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情況匯報,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習近平總書記主持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會議指出,天津港“8·12”重大火災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血的教訓極其深刻。會議要求,繼續全力搜救遇險人員,千方百計救治傷員,有序進行現場清理,加強環境監測,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徹查事故責任并嚴肅追責。
8月27日,最高檢發布消息稱,檢察機關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和涉嫌濫用職權罪對11名涉案官員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事件影響
天津港“8·12”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在當時占據了國內外媒體的重要位置。從事發到8月18日,6天時間,天津方面就此次事故召開8次新聞發布會。
8月14日下午,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發布緊急通知,批評該起事故暴露出6大問題,決定立即在全國范圍內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專項整治工作。
各方觀點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政府參事、山東琴島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偉程:針對危化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等,我國存在科學民主立法不夠、法規質量有待提高、法規之間銜接不夠、缺乏整體性等問題。2011年修訂后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屬于國務院頒布實施的行政法規,層級低于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導致權威性不足,對行政機關和相關企業的約束有限。近年來各地危化品管理事故頻發,給人民生命財產和自然環境帶來了極大危害,因此,很有必要制定專門的用以規范危化品安全管理的法律。
——2015年8月16日《檢察日報》
新聞評論員陸俠:事故具體原因調查難度大、需要時間長,并不意味著一切都可慢慢來。有些情況,如涉事企業是否違規違法、政府有關部門監管是否到位等,是可以較快查明的,這就不能等。當然,政府所提供的信息和對輿情的回應,應當以實事求是、經得住考驗為第一要求,不能迫于輿論壓力而倉促言事。政府希望發布的、老百姓希望了解的,都應是負責任的、經得起檢驗的信息。
——2015年8月17日《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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