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視報道截圖
事件回放
2015年8月25日晚10時許,新華社發布消息稱:《財經》雜志社王某伙同他人涉嫌編造并制造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已被公安機關要求協助調查。
8月26日,《財經》雜志社發表“說明”,確認本刊記者王曉璐被公安機關傳喚。這份說明表示,7月20日,《財經》發表了本刊記者王曉璐采寫的報道《證監會研究維穩資金退出方案》,證監會發言人認為報道不實。此后,應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和證券稽查部門要求,《財經》雜志對采編過程進行了書面說明!敦斀洝冯s志社對記者在職務范圍內的正常采寫行為承擔責任,并維護記者依法履行職務的權利,關注其享有的其他合法權益。同時也將按照法律規定,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務求查明真相,以維護證券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8月30日,王曉璐因涉嫌伙同他人編造并且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8月31日,中央電視臺《朝聞天下》曝光了王曉璐接受調查的畫面。王曉璐在接受調查時說,他根據私下聽說的有關股市信息,結合個人主觀判斷撰寫了《證監會研究維穩資金退出方案》一文。自己作為經過培訓、從業多年的專業財經記者,對私下聽說的有關股市信息沒有進行核實,并且明知該信息會對證券市場產生重大影響,為了一味追求轟動效應,不負責任地編造傳播不實報道,造成了市場混亂和恐慌,嚴重影響了市場信心,給國家和廣大投資者造成巨大損失。對此,王曉璐表示深刻的悔意和歉意,希望公安機關給自己一個機會,愿意配合調查工作,如實供述有關情況,并請求對自己從輕處罰。
與王曉璐一同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還有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名高管,其中中信證券執行委員會委員、金融市場管理委員會主任劉威,涉嫌伙同王曉璐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
事件影響
王曉璐事件再次說明了“記者的筆下有財產萬千”。王曉璐所寫的《證監會研究維穩資金退出方案》一文,不足800字,但其中涉及到影響股市的重要信息,而這個信息是王曉璐私下聽說沒有進行核實的,文章發出后造成了股市混亂和恐慌。王曉璐事件發生后,有人不禁驚呼:記者是高危行業。記者之所以責任重大,源于其手中握有公共話語權,往往會牽一發而動全身,所以記者下筆須謹慎,更不能為了謀求私利而編造和傳播虛假信息。
各方觀點
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律師丁宏學:從美國股市發展歷程來看,嚴肅法治,依法追究破壞股市規則如內幕交易、發布虛假信息等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從行政處罰、刑事犯罪上依法給予違法者重責,是股市良性發展的重要因素。中國證監會亮劍,開始大量立案調查并迅速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是一件股市期待已久的利好消息。但切不可忙中出錯,誤傷無辜,造成錯案。
——2015年9月6日中國律師網
互聯網分析師葛甲:從整個文章來看,觀點陳述占大部分,事實陳述占小部分,可就是這小部分存在很大問題。如果是一般性文章沒人會去追究真實性,懶得追究,如果是平時也就算了,可能沒人會拿這個當回事。但目前是股災階段,市場神經高度敏感,正在嚴打謠言階段。希望這只是一次錯誤而非犯罪,即便王曉璐觸犯刑律,也希望公安機關能夠把偵查工作做細,不要受已披露信息的影響,更在股災的背景下,不會根據形勢而使對其的處罰出現加重的情況,犯到哪里說到哪里,一切以事實為基礎,法律為準繩。
——2015年8月31日百度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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