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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微商從業者已從1000萬激增到2000萬人,“微商大爆炸”后所產生的種種問題已經接踵而至。
如果只是受到微信朋友圈里面的“微商”的騷擾,最多是造成時間和精力上的浪費,而一旦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則不但傷了感情,傷了錢包,有些時候還會因為購買的是化妝品、營養品而傷了身體。因為對于這些產品來源于哪里,質量如何,有無效果,消費者只能憑對方一張嘴在說,而這給了很多“微商”肆無忌憚“殺熟”牟利的空間。
微商亂象導致的后果,終于從線上蔓延到線下,一些不甘心上當受騙的消費者開始尋求現實中的解決問題之道。而直到這個時候,他們才發現維權的艱難。因為對于網絡“微商”這種全新的商業模式,國家尚無專門的法律法規予以監管,監管部門在很多時候也往往有心無力,鞭長莫及。更何況,這些網絡“微商”在兜售產品的時候,所留的各種聯系方式都是臨時性的,以便事發之后自己逃之夭夭,所以即便真有工商、公安部門予以立案,也為案件的偵破帶來重重困難,最終的結果往往是不了了之。
事件影響
對于“微商”成了“危商”,不能坐視不管。首先需要消費者多些自我保護意識,但從根本上來說,還是需要政府監管盡快完成補位。對于“微商”這種新的商業模式和市場形態,既需要在法律層面作出具有針對性的法律規定,讓政府監管有法可依,同時也需要監管部門更新和升級自己的監管思路、監管手段,最終的目的是把“微商”納入法律監管的軌道,維護市場的正常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2015年5月,商務部公布《無店鋪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在各地傳統電商及微商群體引起較大反響。
業內人士表示,商務部征求意見稿目前看對微商的影響是巨大的,今后無執照、不繳稅、任由發展的微商經營現狀可能會面臨終結。專家指出,當前微商亂象亟待規范治理,但應注重分類監管,出臺細則,以防挫傷創業者熱情。由于微商不同于淘寶等電子商務平臺,賣家大部分為自然人,大都沒有進行過任何工商營業登記,目前工商部門對于微商監管和消費關系認定存在盲區。
口袋購物CEO王珂表示,目前淘寶等已經初步建立起了信用體系,但微店是“熟人交易”比較多,“信用”多來自社交關系中的“信任”。隨著手機APP、微商等新的網絡創業形式不斷豐富,加強對這些電商領域“后起之秀”的信用、質量評定變得越來越重要。
專家建議,這類市場行為要借鑒已有的電商發展經驗,鼓勵類似網店聯盟、軟件市場、消費者點評等第三方評價機構建設信用體系,幫消費者篩選優質微商,淘汰假冒偽劣者。在這一過程中還要注意打擊虛假評級、商業賄賂等行為。
各方觀點
國家電子商務立法及起草專家馬科:與其說微商是風口,不如說移動互聯是風口和趨勢。微商是基于移動互聯網的應用場景,與PC端互聯網的應用場景有質的改變。從電商看微商的確有前途,但微商有個發展過程。現在有“互聯網+”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紅利,對于政府而言,需要加快電子商務立法,盡快創新監管思路和方法,并為各種電子商務業態的創新留下充足的試錯空間。
——2015年12月12日《天津日報》
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部主任喻軍:微信營銷作為新生事物,切勿“一棍子打死”。長遠來看,可參照電子商務為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工商、食藥監、物價以及微信平臺應形成聯動機制。
——2015年7月10日《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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