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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進入2015年,推進國企改革的腳步變得密集起來。
1月份,《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實施,畸高的央企高管薪酬迎來“限薪令”。
6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為深化國企改革提供了保障。
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吉林長春考察調研時,對國企改革作出了“三個有利于”的重要論斷:“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要有利于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有利于放大國有資本功能。”
8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分8個方面30條提出了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這份新時期指導和推進國企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從總體要求到分類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國資管理體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方面提出國企改革目標和舉措。
10月29日,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三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健全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機制,推進國有資本布局戰略性調整。
11月4日,據新華網報道,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國資監管的方式和手段逐步明確,解決了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多年來存在的政企不分、政資不分問題,同時,就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改革方向做出“頂層設計”。
12月9日,媒體報道:國務院國資委副秘書長、國務院國資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彭華崗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論壇上透露,國企“十項改革”試點方案即將出臺。
事件影響
回顧國企改革歷程,從改革開放至今30多年的時間里,國企改革先后經歷了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抓大放小”、戰略性改組、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等階段。在持續的改革中,國企不斷發展壯大,但在國企經營管理薪酬等方面也存在不少問題和爭議。隨著諸多改革意見方案的公布實施,這些問題有望在新一輪國企改革尋得突破。
《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被譽為新時期指導和推進國企改革的綱領性文件,令學界人士與市場感到驚喜的是,這份《指導意見》對央企集團的改革決心要比預期的大得多。
媒體普遍認為,由“管企業”向“管資本”轉變,是本輪國資改革最大亮點之一。此輪國有企業改革,基本上堅持了以實現企業效率為目的,以市場化改革為核心,在這個基礎之上,充分考慮國有企業的責任和普通百姓的利益。
各方觀點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試點和探索的前提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依法合規運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時,需要注意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強調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2015年9月27日《中國青年報》
財政部財科所公共資產研究中心主任文宗瑜:在整個國企國資改革中,防范國有資產流失需要堅持公開透明、符合程序的原則,而要做到公開透明、程序完整,需要通過證券交易市場和產權交易市場完成運作,利用公開市場可以避免非公開交易。
——2015年11月11日《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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