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掛牌督辦重大案件,檢察機關加大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力度
2016年5月,最高檢下發(fā)《關于切實做好打擊整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積極投入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最高檢與最高法共同研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法律適用問題,與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山東徐玉玉被詐騙案”等重大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共同督導重點整治地區(qū)和突出地區(qū)打擊治理工作,派員與公安部工作組共同赴境外開展執(zhí)法合作。2016年9月,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下發(fā)《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明確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電子數據。9月23日,最高檢與最高法、公安部等六部門聯合發(fā)布《關于防范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
2016年9月底、11月底,最高檢和公安部分兩批對62起涉案人員眾多、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影響惡劣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掛牌督辦。
據統(tǒng)計,2016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1.5萬余人。北京、廣東檢察機關及時批準逮捕張智維等116人、侯德敏等108人特大跨國電信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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