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溫州3月8日電(通訊員董佩佩)“我就住這附近,天天在河邊散步。現在河邊可清爽了,以前這里停著好幾艘大船,現在多好,一眼就能望到河對岸。”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狀元街道的居民對檢察官說,之前這條河里擠滿了“僵尸船”,現如今的河道已重新碧水微瀾,煥發生機。
2017年6月,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在依法履職過程中發現,轄區內劣V類水河道上存在大量擱置、長期無人維修或使用的船舶,它們或證照不全,或擱淺沉沒,或被非法用作生產生活場所,容易堵塞河道,對正常航運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而這些就是俗稱的“僵尸船”。

談起河道上的“僵尸船”,群眾向檢察官反映說:“有時候會看到船上住著人,具體在干什么也不太了解。”“這些船停在這里很久了,應該是報廢了留在這里的,也沒相關單位出來管一管!”“萬一來個臺風天,這些船停在這里,估計會有不少麻煩!”……
現場走訪調查后,該院及時成立了“僵尸船”專案組,并在溫州市檢察院的指導下,開展了前期排摸、立案調查、依法監督等一系列工作,對相關河道和船只進行現場勘查、詢問船舶所有人、街道負責人及周邊村民,依法全面、客觀地調查收集證據。
“這些‘僵尸船’分別存在不同的違法情形,我們要‘對癥下藥’才能有效督促相關行政單位依法履職。”該院民行部負責人表示。
隨后,該院民行部就發現的三類違法情形,分別向溫州甌江海事處、區水利局發出督促履職檢察建議,向區環保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要求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對其船舶采取有效整治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持續跟蹤問效。
因這些“僵尸船”存在不同的違法情形,需要不同的執法機關整治,結合龍灣實際工作,該院通過向區委、區政府報送《關于我區“僵尸船”整治工作的意見與建議》的檢察情況專報,獲區長批示肯定,助推區政府下發《關于開展龍灣區“僵尸船”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讓各相關部門、街道對轄區河道內停放、擱置、棄置的船舶進行排查、匯總與整治,解決周邊居民長期困擾的“僵尸船”問題。
2017年11月底,溫州市龍灣區水利局、區綜合執法局等9個部門街道對轄區河道內的“僵尸船”進行集中清理并全部移除,切實有效地改善了生態環境,保障了社會公共利益。
“我們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負著重要的責任與使命,我們也將繼續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為老百姓造福。”承辦檢察官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