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莫煥晶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藍色錢江公寓2幢1單元1802室被害人朱小貞、林生斌夫婦家從事住家保姆工作。
2017年3月至同年6月21日,莫煥晶為籌集賭資,多次竊取朱小貞家財物,并找借口向朱借款,上述錢款均被莫賭博輸光。
同年6月21日晚,莫煥晶為繼續籌集賭資,決定采取在朱小貞家中放火再幫助滅火的方式騙取朱的感激,以便再向朱借錢。
22日4時55分許,莫煥晶在朱小貞家客廳用打火機點燃書本,引燃客廳沙發、窗簾等易燃物品,導致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屋內的朱小貞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共四人被困火場,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該1802室和鄰近房屋部分設施損毀。
2018年2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以放火罪判處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二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2018年6月4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9月21日上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莫煥晶執行了死刑。
點評:法院在判決書最后提到“雖然莫煥晶歸案后能坦白放火罪行,但不足以對此從輕處罰”。四條生命,轉瞬即逝,刺痛了無數人的神經。兇手的嗜賭成性和恩將仇報已被無數人討伐控訴過,而法律也是公正的,讓兇手得到了應得的懲罰。但是這起悲劇的發生更該讓所有人警醒,消防設施的完善,消防意識和技能的普及也應成為當今社會不容忽視的問題。事到如今,悲劇已釀成,施害者的死刑已經執行,愿生者早日走出陰霾,逝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