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龍井市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
東北抗聯烈士紀念設施
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 檢察建議 抗戰紅色資源 烈士紀念設施 日常管護
【要 旨】
針對抗聯烈士紀念設施管護不到位問題,檢察機關通過磋商、制發檢察建議等方式,督促行政機關加強保護管理,并及時跟進監督,注重系統治理,實現烈士紀念設施常態化保護。同時,以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為紐帶,強化民族團結教育。
【基本案情】
龍井市作為東北抗日聯軍、中國國民救國軍活動主要地區之一,涌現出英雄烈士4000余名,其中朝鮮族等少數民族烈士占比超過90%。他們在抗擊日寇、保衛家園的斗爭中作出了卓越貢獻,是延邊地區民族團結抗敵的歷史見證。龍井市現有抗聯烈士紀念碑67處,多處烈士紀念設施存在臺階磚石破碎殘缺、圍欄坍塌傾斜、碑體石材破損脫落,保護范圍內垃圾堆積如山等問題,嚴重破壞烈士紀念設施的莊嚴、肅穆氛圍,影響群眾對烈士的緬懷和敬意。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2024年初,吉林省龍井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龍井市院)在開展英烈保護專項監督活動中發現本案線索,并于2024年4月18日立案。經調查查明,龍井市67處抗聯烈士碑中,有29處存在圍欄松動倒塌、碑體石材破損脫落、臺階地磚破碎等情況,30處存在描金描紅褪色、保護范圍內堆放大量農具和垃圾圍擋烈士紀念碑等問題,上述需要進行維修或清理的烈士紀念碑共有39處,涉及朝鮮族烈士2000余名。
同年4月22日,龍井市院與龍井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以下簡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就如何有效保護案涉烈士紀念設施進行磋商,分析問題成因,研究保護方案。4月30日,龍井市院根據《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向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對破損烈士紀念設施履行保護管理責任,并對保護范圍內堆放農具、垃圾等環境問題進行治理。
收到檢察建議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對全市烈士紀念設施現狀進行全面調查,修復損壞碑體6處,重新安裝大理石護欄29處,鋪設大理石地面18處,描金描紅碑體文字25處,并對工程進行了竣工驗收。同時,組織300余人次對全市67處烈士紀念碑進行環境整治,清理雜草、建筑垃圾和農業垃圾,恢復烈士紀念設施周邊莊嚴環境。
在整改過程中,龍井市政府進行機構改革,退役軍人事務局與民政局合并為龍井市民政和退役軍人事務局(以下簡稱市民政和退役軍人事務局)。因機構合并,導致監管責任銜接不暢,龍井市院決定中止審查,并與合并后的行政機關溝通,確定市民政和退役軍人事務局為被監督對象。2024年8月,龍井市院恢復案件審查,對烈士紀念設施整改情況繼續開展監督,發現烈士紀念設施雖在2024年6月已整修完畢,但因夏季雜草生長迅速,日常管護不到位,地面已雜草叢生,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工作出現重修復、輕管護問題。
8月29日,在龍井市院推動下,市民政和退役軍人事務局、各街道及鄉鎮政府共同召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聯席會議,共同出臺《關于加強烈士紀念設施管護工作的意見》,明確由市民政和退役軍人事務局、街道、鄉鎮共同開展常態化保護工作,紀念碑所在鄉鎮和街道對村民開展英烈保護民族團結教育工作,加強村民保護意識,每個月對紀念碑進行巡查和清理,并將清理情況和紀念碑破損情況向民政部門報備。截至2024年9月10日,龍井市所有烈士紀念設施環境整治工作均已完成,烈士紀念設施周邊環境恢復肅穆整潔。同時,龍井市院積極推進民族團結教育工作,聯合龍井市第三中學共同開展“祭掃烈士陵園、緬懷革命先烈”祭英烈活動,厚植師生民族情感。
【典型意義】
東北抗聯烈士紀念設施凝聚著抗日聯軍在抗擊日本軍國主義侵略艱苦斗爭中展現的崇高精神風貌,承載著各民族英烈為國家和人民英勇奮斗、犧牲奉獻的記憶。檢察機關履行公益訴訟職能保護抗聯烈士紀念設施,在行政機關合并后及時調整被監督對象,發現存在問題反彈時積極尋找有效解決途徑,通過建立長效機制,促進行政機關與基層組織凝聚共識、協同履職,落實抗聯烈士紀念設施日常管護主體責任,實現了抗聯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與民族團結教育的有機融合,推動中華民族紅色基因薪火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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