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訊(記者何慧敏)“小時候,站在江邊就可以看到江豚從水中躍起。它們長得胖乎乎、圓滾滾,像小豬一樣,現在很難看到了。”加上時間,當洞庭湖的風再次拂過湖南省岳陽縣檢察院檢察長閔孚君的臉,兒時在江邊偶遇江豚的快樂回憶浮現。如今望向平靜的湖面,他的臉上唯余遺憾。
江面比以前安靜了,魚少了,這也是該院檢察官曹飛近年來長江最直觀的印象!叭绻覀儸F在就把長江的魚打完了,我們的子孫后代吃什么?他們如何依靠這條江生存?”閔孚君和曹飛開始擔心起這片平靜,以及平靜背后可能的終局。
事實上,過度捕撈的后果已經出現。近年來,長江生物種群數量急劇減少。2007年,白鱀豚宣布功能性滅絕。2019年,長江江豚現存種群數量也僅1000余只。專家研究發現,長江主要經濟魚類性成熟的時間是3至4年,10年禁漁,將為多數魚類爭取2至3個世代繁衍,緩解當下長江魚少之困。打擊非法捕撈犯罪,勢在必行。
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時任岳陽市君山區檢察院檢察長的閔孚君帶領辦案團隊發現,譚某某等人長期在長江湘鄂交界水域白鱀豚保護區使用電拖網非法捕撈漁獲物10000余斤,獲利5萬余元,由許某某現場收購、裝車運輸并銷售。2021年10月至11月,該團伙再次作案,先后11次在長江湘鄂交界的臨湘水域使用電拖網非法捕撈漁獲物47671.6斤,非法獲利27萬余元,由黃某某現場收購、裝車運輸并銷售。該團伙非法捕撈犯罪行為造成該水域水生生物資源損害共計1344.8萬元。
2020年10月底至2021年4月,岳陽縣檢察院查明,黃某某等8人在岳陽縣東洞庭湖壕壩水域(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使用絲網、自制電網等工具捕魚三四十次,捕獲漁獲物1萬余斤,非法獲利10余萬元。
“按照傳統的打擊模式,雖然追究了偷捕者的刑事責任,受侵害的長江水生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并未得到修復,社會公共利益仍處于持續受損狀態。”閔孚君說。
吃了的魚不會復活,損害了的生態資源如何彌補呢?君山區檢察院對譚某某等10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2022年10月20日,譚某某等10人因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八個月到八個月不等,同時承擔生物資源損害共計1344.8萬元。
2021年11月,岳陽縣檢察院對黃某某等人提起公訴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黃某某等8人因非法捕撈水產品獲刑,同時連帶承擔國家漁業資源損失和生態環境修復的民事責任。2022年1月13日,在岳陽縣檢察院、法院、漁政部門以及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見證下,446萬尾草魚、白鰱、鳙魚被投入東洞庭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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