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盛
臨江仙·題臺州人民檢察院王盛
三尺法臺關黎庶,乾坤漫道征程。精功鐵案復紛呈,建功書壯志,檢徽鑄忠誠。
披星戴月昭正義,九州云淡風清。琴心劍膽醉今生,鏡明懸日月,公訴錦旗擎。
圓寸的短發,親切的話語,初見浙江省臺州市檢察院公訴一處副處長王盛,感覺他就像一位“學長”,讓人沒有距離感。
這位“學長”無疑是個好榜樣:從檢14年,辦理各類刑事案件700余起,涉案數千人,先后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浙江省檢察院榮記個人一等功和二等功,并榮獲省勞動模范、省優秀檢察官等榮譽稱號。
采訪的氛圍輕松愉快。透過一個個鮮活的案例,這位“群眾最喜愛的檢察官”堅守正義、勇于擔當的形象越來越清晰。
王盛心中的底氣和膽識,是對“公平正義”的那份堅守。“嚴把辦案質量關,不僅要使有罪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更要保證無罪的人不被非法追究。”他說。
2013年10月,浙江省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發生患者殺醫事件,震驚全國。王盛負責辦理此案。為弄清事實,他多次到案發醫院現場核實,搬出醫學教科書查閱資料,反復請教相關領域的醫學專家。針對犯罪嫌疑人提出的CT片上有一組數據前后不一致的問題,他還多次走進CT室,親自觀看醫生操作CT機進行求證,并現場錄像,最終通過大量詳實的調查,否定了犯罪嫌疑人的異議,迅速將案件提起公訴。
公訴工作需要“全能人才”。證據學、法醫學、刑偵技術、會計學……王盛在工作之余總是在不斷學習,“但凡與檢察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不光要擺放在案頭,更要融會于心間。”
一名優秀的公訴人,在正確履行指控犯罪職能的同時,還應洞察其他機關在執法過程中的疏漏,并及時提出監督意見。
“王盛啊,你捕到的‘漏網之魚’可是條大魚啊!”2010年10月,王盛收到一起他經辦案件的判決書時,同事們紛紛跟他開玩笑。
2009年下半年,王盛在辦理任雪波、李華等多人團伙販毒案過程中,發現另有萬光輝等5人涉嫌犯罪,經過縝密分析、訊問取證,他果斷向公安機關提出了追訴意見。經法院審理,任雪波、李華等24名被告人一審判決均構成犯罪,其中王盛追訴的萬光輝等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三年、八年。
追訴本身就是“從無到有”的過程。何況應予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犯卻成為漏網之魚,概率極小,追訴的成功率就更小了。王盛密切關注案情進展,多次敦促公安機關加大追捕力度,通過各種途徑監督落實抓捕措施,最終使“漏網之魚”得到法律的嚴懲。
“向群眾宣講法律、解釋法理,也是辦案的重要內容。”王盛說,一名檢察官的擔當,還包括面對群眾時善于“換位思考”。2011年,他經辦了一起集資詐騙案,盡管被告人已被判處重刑,但孔某等多名被害人的損失卻未得到彌補。
“當時陸續有20多個人向我求助,我不能因為案件已經判決而推脫。”他一面勸說被害人依法維權,另一方面向公安機關提出追訴意見,要求對另一掌握財產的同案嫌疑人立案偵查,追查涉案財產下落。
被害人大都來自溫嶺、玉環等地,來回奔波不方便,王盛就要來他們的電話號碼,一有消息就主動聯系他們。真誠的幫助最終贏得了理解與信任,他們對王盛說:“哪怕損失最終無法彌補,我們也感謝你,因為你是在真心幫助我們。”
2013年農歷正月,溫嶺發生一起特大縱火案,造成8死1傷、財物損失嚴重。為了辦好該案,臺州市檢察院成立了專案組。作為專案組成員,王盛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
發黑的墻面,散落的灰燼,現場勘察給王盛的觸動很大。他親眼目睹了被害人家中失去頂梁柱、老人孩子失去至親的悲慟,也看到了他們眼中對檢察官的期盼。“只有辦好案子,才是對他們最好的安慰。”王盛連續加班,認真閱卷,仔細核實證據,僅公訴意見書就修改了20多遍。庭審最終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得到當事人的充分認同。
就這樣,年復一年。像所有在公訴崗位上恪盡職守、無私奉獻的檢察人一樣,王盛書寫著平凡而璀璨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