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0日電 據新華社“新華視點”微博消息,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擬取消股票發行審核制,允許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
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提出,取消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制度,取消發行人財務狀況及持續盈利能力等盈利性要求,規定公開發行股票,由證券交易所負責審核注冊文件。
證券法(修訂草案)提出,證券經營機構、證券交易場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其他證券從業人員,應事先申報本人及配偶證券賬戶,并在買賣證券完成后三日內申報買賣情況。
證券法(修訂草案)還提出,設立證券公司、證券合伙企業,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并明確了設立證券公司、證券合伙企業應當具備的條件。
此外,證券法(修訂草案)還提出,專設一章加強投資者保護,明確投資者提起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民事賠償訴訟時,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可以依法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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