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新形勢 開創新局面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廳長 陳國慶
2015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公訴工作科學發展的關鍵之年。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公訴部門要緊緊圍繞深入貫徹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全國檢察長會議的部署,以司法辦案為中心,以辦案質量為生命線,以深化公訴改革為動力,全面履行指控犯罪和訴訟監督職責,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司法,深入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過硬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公訴工作品質,為促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作出新貢獻。
一、牢牢把握黨中央對政法工作、檢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明確加強和改進公訴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要主動適應政法工作、檢察工作形勢的新變化,準確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對公訴工作提出的新任務,自覺將公訴工作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強化法治思維,緊扣職責,找準定位,積極作為,更好發揮公訴部門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中的職能作用。要按照最高檢統一部署,在公訴工作中扎實開展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活動,健全公訴權運行監督制約機制,促進公訴工作規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嚴格依法履行指控犯罪職責,深入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充分發揮公訴職能作用,履行好公訴部門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中的重大責任。加強對重大、敏感、復雜案件的辦理和指導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嚴重刑事犯罪,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反邪教等專項斗爭,依法嚴懲極端暴力犯罪。依法堅決打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加大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環境污染、電信詐騙等群眾反映強烈犯罪的懲治力度,加大對生態環境和知識產權、技術創新的司法保護力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同時,立足公訴職能,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三、加強和改進職務犯罪案件公訴工作,推動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適應從嚴治黨和反腐敗斗爭的新形勢,扎實做好職務犯罪大要案公訴工作。完善職務犯罪大要案的指導辦理機制,明確辦案責任。進一步規范職務犯罪案件公訴工作,改革和完善職務犯罪審查起訴和出庭公訴工作。要重點規范介入職務犯罪偵查、公訴環節異地指定管轄、移送審查起訴和退回補充偵查、重大敏感案件輿論宣傳等工作,提高職務犯罪案件公訴規范化水平。
四、強化偵查監督和刑事審判監督,促進公正司法。全面貫徹修改后刑訴法,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制度,進一步加強對偵查活動和刑事審判活動的法律監督。建立與偵查監督部門在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工作中各有側重、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完善不起訴標準,規范退回補充偵查程序。完善刑事審判監督機制,加強對二審書面審理、人民法院依職權啟動再審后改變原審判決案件及判處緩刑、免刑案件的監督。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刑事抗訴工作的意見》,準確把握刑事抗訴標準,提高抗訴質量,增強抗訴實效。
五、深化公訴改革,強化公訴工作規范化建設。貫徹執行深化檢察改革工作方案,抓好改革措施在公訴環節的落實。推動建立新型訴偵、訴審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公訴部門在審前程序中的作用,加強審查把關和審前分流,依法合理使用不起訴裁量權。全面貫徹證據裁判原則,嚴格依法收集、固定、審查和運用證據,嚴格證明標準,堅決防止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或者違反法律程序的案件進入起訴、審判程序。繼續開展適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完善檢察環節認罪認罰從寬處理機制。貫徹檢務公開和案件信息公開的工作規定,加強公訴法律文書釋法說理工作。積極推進公訴辦案標準化建設,制定常見多發犯罪案件公訴工作證據審查指引。加強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工作,引導偵查人員按照指控犯罪要求全面及時收集、固定證據。強化證據合法性證明和非法證據排除,對違法取證線索加強調查核實,強化庭審證據合法性證明,充分利用庭前會議解決非法證據排除問題。適應二審開庭范圍擴大的新形勢,加強二審檢察工作。
六、按照“五個過硬”要求,大力加強公訴隊伍建設。深化“增強黨性、嚴守紀律、廉潔從政”專題教育,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公訴隊伍。深入推進公訴隊伍專業化建設,積極探索與專業化要求相適應的公訴隊伍管理培訓模式。健全優秀公訴人才儲備、培養、使用和管理機制,建立公訴人才庫,培養公訴業務領軍人物和專門型公訴人。
(本文刊發于《人民檢察》雜志2015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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