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部門更名為契機
全面謀劃和推進刑事執行檢察工作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廳廳長 袁其國
2015年,全國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刑事執行檢察體制機制改革與建設,以監所檢察部門更名為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為契機,全面謀劃和推進新形勢下刑事執行監督工作,著力強化刑罰和刑事強制措施變更執行監督,著力強化被執行人合法權益司法保障,全面加強刑事執行檢察機構和隊伍建設,在新的起點上努力開創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謀劃和推進新形勢下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在最高檢監所檢察廳已經更名為刑事執行檢察廳的基礎上,指導和推動地方各級檢察機關監所檢察部門更名為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工作,統一規范檢察機關從事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的內設機構的名稱。第二季度,我們將召開全國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會議。全面總結近年來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情況,深入分析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對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刑事執行檢察工作作出部署。10月份,最高檢將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項報告刑罰執行法律監督工作。我們將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刑罰執行監督工作,推動完善相關立法、司法解釋和工作機制。結合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實際,全面落實最高檢開展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有關部署和要求,提高規范司法的水平。
二、全面履行各項刑事執行檢察職責。進一步抓好修改后刑訴法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有關內容的落實,全面履行對刑罰執行、刑事強制措施執行和強制醫療執行及相關監管活動的監督職責。開展審前未羈押罪犯被判實刑未交付執行和人民法院違法決定暫予監外執行專題調研和清理糾正工作。推動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實行統一案件管理。規范檢察機關派員出席減刑、假釋案件庭審有關監督工作。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作配合,進一步推進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繼續做好糾防超期羈押和久押不決工作,切實防止產生新的超期羈押和久押不決。加強對社區矯正各個執法環節的監督,組織對社區矯正人員脫管、漏管問題進行清理。以核查糾正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綜治考評工作為抓手,積極參與平安中國建設。依法突出查辦嚴重損害刑事執行公正廉潔、嚴重影響監管安全和社會穩定、嚴重侵犯被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受賄、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認真執行死刑執行臨場監督有關規定,規范開展監督工作。推進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和強制醫療的執行監督工作。探索對財產刑執行的有效監督方式。突出加強監管安全防范檢察工作。強化被執行人合法權益司法保障。
三、深入推進刑事執行檢察體制機制與機構建設。健全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流程管理機制、相關部門協作配合機制、后續監管配套機制。完善分級負責的糾防超期羈押和久押不決工作機制、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執行監督工作機制和強制醫療執行監督工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建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網上協同辦案平臺和社區矯正信息平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派駐檢察制度,健全巡回檢察、巡視檢察制度,切實改進刑事執行監督工作方式。加強對派駐檢察室規范化等級的動態管理,發現存在撤銷或者降低等級情形的,堅決予以撤銷或降低等級。開展評選示范檢察室活動,充分發揮示范檢察室的引領示范作用。推進派出檢察院建設,加強統一業務管理和指導。推動沒有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的基層院根據工作需要建立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繼續推進刑事執行檢察信息化建設。
四、全面加強刑事執行檢察隊伍素質能力建設。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弘揚“忠誠、執著、擔當、奉獻”的張飚精神,促使廣大刑事執行檢察人員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紀律意識,強化職業忠誠,堅守職業良知,努力建設一支素質過硬的刑事執行檢察隊伍。采取業務競賽、優秀法律文書評比、精品案例選評、分類培訓、專題培訓和全員電視網絡培訓等多種形式,加強崗位練兵和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全國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業務競賽活動。強化專題研究,深入摸索和運用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規律。加強與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聯系,共同推動刑事執行檢察理論體系的構建與完善。適時召開刑事執行與檢察監督理論與實務研討會。
(本文刊發于《人民檢察》雜志2015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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