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力投入依法治區 開創檢察工作新局面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李定達
2015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寧夏檢察機關將更加注重轉變司法理念,改進司法作風,規范司法行為,恪盡職守,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不斷開創檢察工作新局面,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應有貢獻。
一是著力投入依法治區。積極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依法治區實施意見,更加注重維護社會穩定,要更多地用法律事實分清是非,用權利義務思維判斷對錯,在法治軌道上防范化解社會矛盾。依法履行批捕起訴職能,準確把握批捕起訴的條件和標準,不斷加大糾正漏捕漏訴的力度,持續保持對毒品、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深入開展檢調對接、刑事和解、附條件不起訴、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工作。積極應對網絡輿情,實行新聞發言人制度,提高新媒體時代輿論引導能力和社會溝通能力。做好司法救助,加強對弱勢群體的司法保護,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共享發展成果。牢固樹立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理念,嚴格依法處理重大敏感案件,促進平安寧夏建設。
二是主動服務改革發展。圍繞開放、富裕、和諧、美麗寧夏建設,完善服務改革發展的工作機制和措施。依法穩妥地處理改革中出現的新型案件,正確區分工作失誤與失職瀆職、改革探索出現偏差與鉆改革空子實施犯罪的界限。積極參與整頓市場經濟秩序,依法平等保護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業主體以及大中型企業、小微型企業等經濟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快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切實加大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力度,促進建設法治政府。
三是深入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堅持有腐必反、有案必辦。注重改進辦案方式,把握辦案時機、節奏,突出查辦大案要案,堅決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職務犯罪案件,持續開展查辦損害群眾利益的職務犯罪專項行動。繼續部署開展為期兩年的“破壞環境資源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加大對能源資源非法占有,生態環境污染,生態環境建設工程領域失職瀆職、貪污受賄等犯罪活動的打擊、查處力度。繼續開展查辦行賄犯罪專項行動。突出查辦行賄犯罪大案要案、窩案串案、案中案,重點查辦行賄次數多、涉案人數多、涉案數額大并從中獲取巨額不正當利益的案件,尤其是行賄手段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案件。進一步創新預防工作思路,努力鏟除腐敗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是切實規范司法行為。按照最高檢部署,在全區檢察機關開展為期一年的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圍繞職務犯罪偵查、偵查監督、公訴、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等部門和環節,重點整治違法適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違法取證、違法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等八個方面司法不規范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強化對立案、偵查活動和強制措施適用的常態化監督;進一步強化對審判活動中自由裁量權和審判人員違法行為的監督;進一步強化對刑罰執行活動的監督,持續開展違法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專項監督。全面深化檢務公開,堅持“能公開的一律公開”,細化檢察環節執法辦案公開的內容、時機、方式。進一步采取檢務告知、檢務聽證等方式深化檢務公開,延伸檢務公開內容,使檢務公開工作涵蓋執法辦案各環節。
五是穩步推進檢察改革。按照中央、最高檢和自治區黨委的部署,積極穩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準確把握改革方向、目標和重點,做好檢察人員分類管理、省以下地方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檢察官辦案責任終身制、健全檢察人員職業保障、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的制度,推動形成符合檢察工作規律和職業特點的工作新機制。加強服務型窗口建設,在全區三級檢察院全部開通視頻接訪系統,實現涉法涉訴信訪網上受理、傳輸、答復、查詢。完善“窗口”部門與自偵、民行、公訴、偵監等各職能部門聯合接訪、聯合答復機制。
六是建設職業化專業化隊伍。強化思想政治建設,確保忠于黨、忠于憲法法律、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強化領導班子建設,突出法治標準,把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人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突出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建立上級檢察院檢察官從下一級檢察院優秀檢察官中遴選機制;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檢察官制度;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范便捷機制。突出“兩個責任”的落實,完善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舉報查處機制,建立健全檢察人員說情報告、違紀違法案件公開通報制度。
(本文刊發于《人民檢察》雜志2015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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