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14年4月,76歲的瓊瑤發表長微博舉報于正編劇的《宮鎖連城》抄襲其著作《梅花烙》。5月28日,瓊瑤對于正以及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東陽歡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東陽星瑞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五方提起訴訟,索賠2000萬元。12月5日,該案第一次開庭審理后,國內109位編劇簽署聯合聲明聲援瓊瑤,呼吁保護原創。2014年12月25日下午,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對瓊瑤起訴于正等五被告侵權案進行宣判,于正被判賠禮道歉,五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四被告停止對《宮鎖連城》的復制、傳播和發行。判決宣告后,瓊瑤稱對人生恢復了信心。而于正方則發表聲明,表示不服判決要上訴。
【推薦理由】
編劇侵權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很多原作品版權人大都因證據不足難以維權!碍偓幵V于正案”的勝訴是中國影視劇市場的一個利好消息,是一個支持原創和鼓勵創作的有利信號。如果法律對版權人的改編權不下大力度保護,必將造成影視劇市場的萎縮,沒有人再愿意去創作新作品。長此以往,影視劇市場必將被大量的“口水劇”和“高仿劇”所占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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