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林愛欽,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先后獲得多項榮譽:個人三等功1次、個人二等功1次、省高院機關先進個人12次、省三八紅旗手、全省優秀法官、福建最美法官、全省十佳法官。
每當走到福建高院審判大樓門口,林愛欽都會情不自禁地抬頭端詳一下那神圣的天平,對法治的信仰,讓她時刻提醒自己手中的法槌必須敲響公平正義的強音。
據統計,從2011年至今,她個人審結各類行政案件101件,制發司法建議、函12件,參加合議67件、擔任審判長213件……數字有限,情懷無限。這些數字背后給出的答案是始終如一的奉獻和擔當。
不了解林愛欽的人,往往認為她是個女漢子,其實,在很大程度上,她是精神而不是體能超越常人。她身體不好,經常涂抹清涼油提神,同事們說,尋著清涼油的味兒就可以知道林愛欽在哪里。
事實上,林愛欽對于“苦”的感覺很遲鈍。她告訴記者,小時候,她常常看到母親天剛蒙蒙亮就上山干活,夜深人靜時還在忙茶葉加工、腌漬咸菜等活計。作為農家子女,身上沒有什么嬌氣,所以她經常在單位加班加點都覺得很習慣。遇到體力不支的時候,只要好好睡上一覺也很容易恢復。
“我工作很忙,她也一門心思在工作上,女兒沒有得到好好照顧,小小年紀就患了慢性胃炎。”林愛欽的愛人章智團有些無奈但卻理解。
“媽媽不只是上班在辦案,下班也在辦,甚至在睡夢中都在喊叫著案件不能超審限!”林愛欽的女兒章佳璐對記者說。
行政案件審理難度大,這是業界眾所周知的。而在林愛欽審理的案件中,許多更是大案、要案、難案。面對案件,林愛欽總是能夠直面困難,敢于擔當,勇挑重擔,用精湛的業務能力,成功審結、調解了一起又一起案件。
2009年,福建高院行政審判庭接到一起福建某礦業公司(以下稱礦業公司)訴福建省某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許可及行政賠償案件。原來2005年 福建省某行政主管部門掛牌出讓位于冠豸山風景名勝區規劃范圍內的涉案探礦權。通過競拍,連城縣蓮峰鎮的李先生獲得該權,后卻轉讓給了礦業公司。
在連城縣某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省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礦業公司受讓該探礦權后,礦業公司就投入資金探礦,卻突然被告知冠豸山風景名勝區從2001年就被定為礦產資源禁采區。
一怒之下,礦業公司到法院起訴,要求被告福建省某行政主管部門賠償損失378萬余元,而被告只愿意給50萬元,雙方主張的數額相差很大。一審判決后,礦業公司不服,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訴。
案情相當復雜、當事人情緒比較激動。林愛欽主動擔當,認真梳理該案的有關法律問題。她認為行政案件協調的最大障礙在于預期的不確定性。經過深入思考,她決定把行政協調作為化解矛盾糾紛的首選方法,深入實地調查取證,查明案件事實真相,指出被訴行政行為不合法,消除行政機關不賠的念頭;分清相關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關系,避免出現互相推諉的情況;組織雙方當事人算清損失的賬目,以及法律所允許的賠償項目,確定協調底線。在院領導的指導協調下,最終促成上訴人礦業公司與被上訴人連城縣某行政主管部門達成和解協議。礦業公司向法院申請撤回了上訴。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十大優秀調解案例,這也是全國入選的唯一一件行政調解案例。
作為行政審判法官,在她眼里沒有官民之分,沒有貴賤之別,只有敬畏的法律。在審理施某訴某區人民政府行政強制措施案時,圍繞強制執行程序是否違法這一焦點問題,出現了不違法和違法的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林愛欽依法進行剖析判斷,最終確認該區政府程序違法,當事雙方最終也服判息訴。此案也被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評為優秀案例。
此外,林愛欽成功協調王某訴廈門市某區政府土地征收案件,入選福建省優秀調解案例,并將協調經驗以法院工作簡報形式下發全省法院學習參考;制作的2個司法建議被評為全省優秀司法建議。
作為一名副庭長,在加強自身業務能力的同時,林愛欽也熱心、耐心、誠心地去幫助指導年輕法官。針對年輕法官一般對案件的焦點問題和審理方向不容易把握,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問題,林愛欽結合具體案件,不僅幫助他們解答在具體案件審理中的一些疑惑,還跳出具體案件,傳授辦理案件的方法。年輕法官們都稱她為“好大姐”、“好老師”。自她擔任審判員以來,她共傳幫帶了十余名年輕法官,而這個數字占到了目前行政審判庭人數的三分之二。
“她把自己成功的辦案經驗毫無保留地傳授給我們,讓我們少走彎路少犯錯。”福建高院行政庭年輕法官史寅超感激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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