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興創新調解機制走出矛盾糾紛“重災區”
大調解的“新酒”,新在哪?
大調解的話題,算不上新鮮。永興人卻說,他們是“舊瓶”裝“新酒”。湖南郴州永興縣曾是矛盾糾紛的“重災區”:2009年,湖南省綜治公眾測評,永興縣排名倒數第十;全郴州的信訪量,永興一度占了2/3。不過數年,變化讓人有些吃驚。如今的永興,連續4年被評為綜治先進縣,信訪量則成了郴州市最少的地方之一。大調解的“新酒”,到底新在哪?記者展開調查。
“以獎代補”政策激發調解員積極性
永興縣湘陰渡鎮堡口村的人民調解委員會,設立已有些年頭了。不過,在調委會主任黃國亮的記憶中,村干部調處矛盾糾紛的積極性,從未像如今這般高。變化源于縣里近年來實行的一項新政策:成功調處一起矛盾糾紛且協議履行到位后,調解員可以拿到150元的獎勵;對于重大糾紛的成功調解,還有特別獎勵。
根據人民調解法,從事調解工作的人民調解員,可以拿到“適當的誤工補貼”。永興的做法則是“以獎代補”:干了多少活,才有多少獎;不僅要看效果,還要看案卷是否規范。永興縣高亭鎮調委會副主任張洪峰的感受最為直觀:“如今,大伙兒不僅干活的勁頭足了,還主動到鎮里來學習怎么制作規范化的協議和案卷。”
“人民調解工作要落到實處,離不開政策上的支持。”在郴州市司法局局長袁少雄看來,永興縣通過完善政策激勵機制,實現了基層調解員由“要我調解”到“我要調解”的轉變。
矛盾糾查排查、分析、督辦常態化
55歲的高亭鎮黃里村村民劉洪橋,最近又曬黑了一圈,“好不容易拿到了補償款,最近正忙著給村里建文化活動中心。”這筆補償款,一共101.8萬元,劉洪橋和黃里村的村民們,足足要了6年。當初,村民們找當地一家污染環境的煤礦要補償,可雙方分歧越鬧越大。
積壓多年的糾紛,因新出臺的矛盾糾查分析協調制度而有了轉機。黃里村的情況上報給了永興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縣里下發了交辦函,鎮調委會用了兩個多月時間,啃下了這塊“硬骨頭”。
如今在永興,矛盾糾紛的排查、分析、協調、督辦,已成常態:村(居)每周開展一次排查,鄉鎮每半月開展一次矛盾糾紛全面排查,節假日和重要時期不定時開展排查,縣級每月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組織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議。
永興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傅景龍告訴記者,對各鄉鎮村組各部門發生的糾紛先由各鄉鎮村組自行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再上報到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一些重大疑難矛盾,由調處中心下發至各單位。更為棘手的問題,則由縣委分管領導統一上報給縣委書記,由縣委書記直接交給縣級領導負責組織調解。“這一整套機制的設立,讓矛盾糾紛調處從原來的剛性不足,變得剛性十足。”袁少雄說。
專業調處機構向矛盾多發領域延伸
位于永興縣交警大隊一層的調解接待室,成了退休法官李兵田的人生第二“職業舞臺”。65歲的李兵田精神矍鑠,隨手向我們展示一份剛剛打印出來的人民調解協議書,“剛調完一個案子,當事人正等著對方從銀行取賠償金。”
交通事故處理,是矛盾糾紛的多發領域。永興縣交警大隊下轄的事故處理中隊,干警不過5人,一年要處理的事故卻超過3000起。“有了專業調解員,我們的壓力減輕了不少。”事故處理中隊副隊長劉似紅說。
永興大調解格局瞄準矛盾多發領域,除常駐公檢法,永興還在國土、環保、交通等9個矛盾糾紛較為集中的部門和行業成立了專業調委會。“這有利于人民、行政、司法‘三調’聯動無縫對接,讓調解機制從單一向綜合轉變。”永興縣司法局局長彭加發說。
構建大調解新機制,離不開資金支持。在全縣所有單位預算調減的情況下,永興縣財政新增500萬元,用于大調解工作預算經費。這樣的投入值不值?永興縣委書記袁衛祥心里有一筆賬:預防花得越多,治病花得越少,從這個角度衡量,用在調解上的錢,花得值。(記者 顏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