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把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十八屆四中全會在京舉行
習近平: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孟建柱指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然要求。
孟建柱強調,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要把注重頂層設計和鼓勵基層實踐探索結合好,要加強頂層設計,確保司法體制改革的方向、思路、目標符合中央精神。同時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充分尊重基層首創精神,鼓勵在具體措施上積極探索實踐,為全面推進改革積累經驗。
時間:1979年9月25日至28日
重大決定:討論通過葉劍英代表黨中央、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在慶祝建國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和《中共中央關于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
時間:1985年9月16日
重大決定:討論并原則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草案)》,決定將這個文件提請黨的全國代表會議審議。討論確定了關于進一步實現中央領導機構成員新老交替的原則。
時間:1989年6月23日至24日
重大議題:全會審議并通過了李鵬代表中央政治局提出的《關于趙紫陽同志在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動亂中所犯錯誤的報告》。
時間:1994年9月25至28日
重大決定:集中討論了黨的建設問題,并作出了《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提升黨的領導和執政水平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時間:1999年9月19至22日
重大決定: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黨中央召開全會專門研究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問題,改革開放以來是第一次。
時間:2004年9月16至19日
重大決定: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全面總結了半個多世紀以來黨執政的主要經驗,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綱領。
時間:2009年9月15日至18日
重大決定:全會進一步研究和部署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策劃:李英華 編輯:劉帆 美編:陳洋 2014.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