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國務院晉濟高速晉城隧道“3·1”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全體會議,在山西晉城召開。會議透露,事故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蹤。
晉城隧道爆炸造成重大傷亡,熊熊大火燒了三天,事故之慘烈,令人驚駭。肇事司機及押運人員的違規操作,是釀成這起大禍的直接原因,但同時,整起事件暴露出的危險品運輸及公路隧道管理的漏洞,更值得警醒。
據報道,發生碰撞事故的兩輛車駕駛員與押運員都持有從業資格證,但對所拉運貨物的特性、事故應急處理方法等一概不知。其中一輛車為個人所有,掛靠在某運輸公司名下,該公司只收錢不管理,教育考試交錢簽名即可。這令人吃驚。
近年來,危險品運輸重特大事故頻發。運載危險品的車輛,堪稱“流動的定時炸彈”。2012年延安客車追尾事故,即為例證。遺憾的是,一些企業和地方、部門仍對危險品運輸缺乏重視。
就危險品運輸的掛靠經營而言,按國家有關規定,危險品運輸須具備相關資質,掛靠被明令禁止。但現實中這種“掛靠”仍很普遍。目前,國內危險品安全管理權分屬于安監、消防、公安等多個部門,也即“九龍治水”,但至今缺乏一個針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全國聯網區域互通的監控和管理平臺。
晉城隧道爆炸事故,還暴露出公路隧道安全管理的薄弱。據報道,事發時,隧道中間的應急逃生通道關閉,煙霧報警器失靈,通風設施缺乏,另外因離隧道口5公里處設有煤焦管理站,導致道路通行緩慢,大量車輛堵在隧道中。這些加大逃生和救援的難度,造成事故規模擴大。
車輛進入隧道后光線變暗,所以隧道也是事故高發地帶。但縱然非常清楚隧道內的高風險,晉城相關部門卻吝于安全保障投入,只顧著收錢創收,疏忽了煤焦管理站靠近隧道帶來的重大隱患。毫無疑問,這是重大的失職瀆職,須追責到人。
這場巨禍,說到底是危險品運輸管控的缺乏,公路隧道安全管理的薄弱二者疊加釀成的。如何加強安全管理,進行隱患源頭排查,顯然需要政府拿出更多有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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